[实用新型]锅炉烟气排放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420718427.0 | 申请日: | 2014-11-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4254650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4-08 |
发明(设计)人: | 方阳 | 申请(专利权)人: | 钦州市锦丰实业华南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J15/02 | 分类号: | F23J15/02;F23J15/06;F23L15/00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红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14 | 代理人: | 李珊 |
地址: | 535000 广***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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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锅炉 烟气 排放 系统 | ||
1.一种锅炉烟气排放系统,包括锅炉(1)、排风机(4)和排放烟囱(6),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鼓风机(9)、换热器(2)、除尘器(3)和脱硫器(5),所述的换热器(2)内设有烟气通道和鼓风空气通道,所述鼓风机(9)的出口和鼓风空气通道进口连通,鼓风空气通道的出口和锅炉(1)连通;所述锅炉(1)的烟气出口和换热器烟气通道进口连通,烟气通道出口和除尘器(3)进口连通,除尘器(3)的出口和排风机进口连通,排风机(4)的出口和脱硫器(5)进口连通,脱硫器(5)出口和排放烟囱(6)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锅炉烟气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脱硫器(5)为湿式脱硫器,湿式脱硫器设置有储水池(8)和水泵(7),水泵(7)进口插入储水池(8)内,水泵(7)出口和湿式脱硫器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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