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轻质隔墙龙骨体系有效
申请号: | 201420665972.8 | 申请日: | 2014-11-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4266528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4-15 |
发明(设计)人: | 刘彬;张洪波;徐银军;余达福;李遥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建三局东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F13/22 | 分类号: | E04F13/22 |
代理公司: | 成都顶峰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4 | 代理人: | 杨俊华 |
地址: | 200120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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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隔墙 龙骨 体系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轻质隔墙龙骨体系。
背景技术
为了减轻重量、提高施工效率,前很多高层建筑的二次结构墙体大多为砌块墙体、气砖墙体或板材空心隔墙等轻质隔墙。装饰施工时,在轻质隔墙表面通过轻钢龙骨隔墙体系做出各种凹凸造型的墙面,或通过轻钢龙骨隔墙做木挂板,软、硬包等饰面装饰,也较为常见。但是因为吊顶各类安装管线较多,导致现有技术中轻钢龙骨的竖向龙骨不能与顶面楼板固定。当采取横向支撑固定竖向龙骨时,也因为隔墙材料松散、孔洞的特性,导致横向支撑龙骨不能固定稳固,有时为了满足设计效果,只有采取加密方式安装横向支撑龙骨,但是又造成施工成本的增加。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轻质隔墙龙骨体系,具有结构稳固、施工成本低的优点,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轻质隔墙龙骨体系,包括:轻质隔墙、卡式龙骨和覆面龙骨,所述轻质隔墙上设有多个螺丝孔,相邻两个螺丝孔在同一条横线或竖线上。所述多个螺丝孔内分别穿有多个通丝螺杆。所述通丝螺杆一端穿过轻质隔墙,并与轻质隔墙固定;所述通丝螺杆另一端穿过卡式龙骨,并与卡式龙骨固定。所述卡式龙骨为多个且皆平行于地面,分别穿过多个螺丝孔后位于同一横线上的多个螺杆卡入同一根平行于地面的卡式龙骨。所述多根卡式龙骨上还设有多根垂直于地面的覆面龙骨。
具体地,位于同一横线上的两个相邻螺丝孔之间横向间距为800mm,位于同一竖线上的两个相邻螺丝孔之间竖向间距为600mm。
具体地,所述两根相邻的覆面龙骨之间的间距为400mm。
具体地,通丝螺杆与轻质隔墙通过垫片和螺母固定。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及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中卡式龙骨通过通丝螺杆被固定在轻质隔墙上,使得整个结构更为稳固,不会因天花顶板设有的管道影响稳固性。
(2)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使得卡式龙骨和覆面龙骨的使用量较小,节约成本。
(3)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方便,易安装,可大范围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截面图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立面图。
其中,附图标记对应的部件名称如下:1-螺丝孔,2-螺杆,3-卡式龙骨,4-覆面龙骨,5-轻质隔墙,6-垫片,7-螺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实施例。
实施例
如图1~2所示,一种轻质隔墙龙骨体系,包括轻质隔墙,所述轻质隔墙5上设有多个螺丝孔1,两个相邻螺丝孔1位于同一条横线或同一竖线上,位于同一横线上的两个相邻螺丝孔1之间横向间距为800mm,位于同一竖线上的两个相邻螺丝孔1之间竖向间距为600mm。所述轻质隔墙5的螺丝孔1内皆穿有螺杆2,每根螺杆2一端皆穿过轻质隔墙5的螺丝孔1,另一端皆穿过卡式龙骨3,所述卡式龙骨3为多根且皆平行于地面,分别穿过多个螺丝孔1后位于同一横线上的多个螺杆2卡入同一根平行于地面的卡式龙骨3。所述多根卡式龙骨3上设有多根垂直于地面的覆面龙骨4,相邻两根覆面龙骨4之间的间距为400mm。所述卡式龙骨3被固定在轻质隔墙5上使得结构十分稳固,且卡式龙骨3和覆面龙骨4用量较少,更加节约成本,所述每根螺杆2上皆套有的两个垫片6,所述两个垫片6卡紧轻质隔墙5,螺杆2上再套上螺帽7固定。
安装时,先通过画网格的方式在轻质隔墙上弹出横线和竖线,,所述横线和竖线交界的部分都冲出螺丝孔,将螺杆一端穿过螺丝孔,并用垫片和螺丝帽固定螺杆与轻质隔墙,再将另一端穿过卡式龙骨,同一条横线上的通丝螺杆穿过同一根卡式龙骨,再通过固定件将通丝螺杆与卡式龙骨固定。再在卡式龙骨上每间隔400mm固定垂直于地面的多根覆面龙骨。再根据需要,通过调节螺杆调平覆面龙骨。
本实用新型中卡式龙骨优选为38型卡式龙骨,覆面龙骨优选为D50覆面龙骨,螺杆优选为外径为8mm的通丝螺杆,轻质隔墙优选为由预制板制成的隔墙。
按照上述实施例,便可很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值得说明的是,基于上述结构设计的前提下,为解决同样的技术问题,即使在本实用新型上做出的一些无实质性的改动或润色,所采用的技术方案的实质仍然与本实用新型一样,故其也应当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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