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照明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20629764.2 | 申请日: | 2014-10-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4178112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2-25 |
发明(设计)人: | 山内健太郎;元家淳志;河村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3B21/20 | 分类号: | G03B21/20;F21V13/0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徐殿军;蒋巍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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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装置 | ||
1.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影像元件,将入射的光变换为与影像对应的光,并输出;
投射透镜,将光投射到对象物;
第一光路,该第一光路是经由所述影像元件从所述投射透镜射出的光所通过的路径;以及
第二光路,该第二光路是不经由所述影像元件以及所述投射透镜而被射出的光所通过的路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该照明装置还具备遮光部件,该遮光部件将所述第一光路以及所述第二光路之间的至少一部分隔开。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光路的至少一部分与所述第二光路以不被遮光的状态相邻而置。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通过所述第二光路的光的光通量为,通过所述第一光路的光的光通量的10%以上。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通过所述第一光路的光的光轴与通过所述第二光路的光的光轴大致平行。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通过所述第一光路的光的光轴与通过所述第二光路的光的光轴大致相同。
7.如权利要求1至6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构成所述第一光路的光学系统中包括,所述影像元件以及所述投射透镜,
构成所述第二光路的光学系统,(1)至少包括对通过所述第二光路的光进行配光控制的透镜以及对通过所述第二光路的光进行反射的反射板这两方中的一方,或者(2)既不包括所述透镜,也不包括所述反射板。
8.如权利要求1至6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该照明装置还具备具有透光性的前面板,该前面板至少使通过所述第一光路射出的光以及通过所述第二光路射出的光的至少一方的光透过。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面板具有第一区域以及第二区域,所述第二区域的光扩散性比所述第一区域的光扩散性高,所述第一区域是通过所述第一光路射出的光所通过的区域,所述第二区域是通过所述第二光路射出的光所通过的区域。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区域中所包含的光扩散材料的量,比所述第二区域中所包含的光扩散材料的量少。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设置在所述第一区域的表面的凹凸,比设置在所述第二区域的表面的凹凸小。
12.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前面板设置有,使通过所述第一光路射出的光通过的开口。
13.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该照明装置还具备镜筒,该镜筒收容构成所述第一光路的光学系统的至少一部分,
在所述前面板设置有使所述镜筒贯通的开口。
14.如权利要求1至6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该照明装置还具备:
框体,收容构成所述第一光路的光学系统、以及构成所述第二光路的光学系统;
镜筒,被设置在所述框体的内部,并收容构成所述第一光路的光学系统的至少一部分;以及
固定部件,使所述镜筒固定在所述框体。
15.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该照明装置还具备:
镜筒,收容构成所述第一光路的光学系统的至少一部分;以及
固定部件,使所述镜筒固定在所述前面板。
16.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镜筒的外表面具有光反射性。
17.如权利要求1至6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该照明装置还具备光源,该光源具有发出通过所述第一光路的光的第一光源部、以及发出通过所述第二光路的光的第二光源部。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光源部的发光面积比所述第二光源部的发光面积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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