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在照明的同时又能展示企业品牌形象的标识形象灯有效
| 申请号: | 201420605948.5 | 申请日: | 2014-10-2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4611453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9-02 |
| 发明(设计)人: | 韩文正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新天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1S4/00 | 分类号: | F21S4/00;F21V8/00;F21V23/00;G09F13/04;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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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照明 同时 展示 企业 品牌形象 标识 形象 | ||
1.一种在照明的同时又能展示企业品牌形象的标识形象灯,其结构包括灯具的外框(2),安装在外框(2)上的LED灯条(6),镶嵌在外框上的扩散板(1),安装在外框(2)中间、扩散板(1)上面、背板(5)下面的利用激光打点工艺或丝网印刷工艺或数控雕刻工艺描绘有特定图案、标识的导光板(3),安装在导光板(3)上面、背板(5)下面的反射板(4)、以及安装在反射板(4)上面的背板(5)组成,其特征在于:在通电后,LED发光条所发出的光线经过导光板,在反射板以及利用激光打点工艺或丝网印刷工艺或数控雕刻工艺描绘有特定图案、标识的导光板的反射作用下,灯具将按特定的标识图形形象发光,展现特定的标识图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在照明的同时又能展示企业品牌形象的标识形象灯,其特征在于:内置的LED灯条配置有降压恒流集成电路,可以直接使用220v交流电点亮LED灯条。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在照明的同时又能展示企业品牌形象的标识形象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扩散板(1)为透光材料面板或组合颜色透光材料面板,其形状为平面形状或各种立体图形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在照明的同时又能展示企业品牌形象的标识形象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板为金属材料制作或用塑料或复合材料制作。
5.根据权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一种在照明的同时又能展示企业品牌形象的标识形象灯,其特征在于:其外框用金属材料制作,同时作为LED灯条的固定支架以及散热传导体。
6.根据权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一种在照明的同时又能展示企业品牌形象的标识形象灯,其特征在于:LED灯条可以通过亮度开关调控灯光的亮度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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