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初模和口模的配合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420603778.7 | 申请日: | 2014-10-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4138521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2-04 |
发明(设计)人: | 陈向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德清才府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3B11/06 | 分类号: | C03B11/06;C03B19/02 |
代理公司: | 杭州丰禾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214 | 代理人: | 曹康华 |
地址: | 313218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配合 结构 | ||
1.一种初模和口模的配合结构,包括口模以及与口模相配合的初模,所述的口模自上而下依次包括燕尾部、腰部以及夹持部,所述的初模与口模相配合的部分自上而下依次包括容纳燕尾部的燕尾部槽以及容纳腰部的腰部槽,其特征在于:燕尾部槽的纵向高度A比燕尾部的纵向高度A1高0.02~0.04mm,且燕尾部槽的横向宽度B比燕尾部的横向宽度B1长1.8~2.2mm;所述腰部槽的纵向高度C为腰部纵向高度C1的2/3~4/5,且腰部槽的横向宽度D比腰部的横向宽度D1短0.03~0.1m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初模和口模的配合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腰部槽的纵向高度C为13~15mm。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德清才府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德清才府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603778.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带有涂层的电热水壶
- 下一篇:用于加工食品的厨房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