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抬头显示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420593200.8 | 申请日: | 2014-10-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4143067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2-04 |
发明(设计)人: | 曹晖;袁军林;曾东;张朋辉;林柱;卢国水;彭颖昊;福原康太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B32B17/0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50301 福建省福***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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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抬头 显示 系统 | ||
1.一种抬头显示系统,包括投影光源和夹层玻璃,所述夹层玻璃包括内玻璃板、外玻璃板以及夹在内玻璃板和外玻璃板之间的中间膜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透明纳米膜,所述透明纳米膜包括至少两个介质层和至少一个金属层,每个金属层位于两个介质层之间,所述内玻璃板和外玻璃板与所述中间膜片的折射率差不大于0.1;所述投影光源用于产生P偏振光,所述P偏振光入射到内玻璃板上远离中间膜片的表面,其入射角度为42~72度,所述透明纳米膜能够反射部分入射的所述P偏振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层为银层或含银的合金层。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P偏振光的入射角度为55~70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玻璃板和外玻璃板与所述中间膜片的折射率差不大于0.05。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纳米膜设置在内玻璃板与中间膜片接触的表面上或设置在外玻璃板与中间膜片接触的表面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纳米膜设置在一片聚合物膜片上,所述聚合物膜片与所述内玻璃板和外玻璃板的折射率差不大于0.1,设置有透明纳米膜的聚合物膜片位于内玻璃板和外玻璃板之间或设置在内玻璃板上远离中间膜片的表面。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影光源产生的P偏振光的颜色选自红色、绿色和蓝色中的至少一种。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纳米膜包括两个金属层时,所述投影光源产生的P偏振光的颜色选自绿色和蓝色中的至少一种。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抬头显示系统中的透明纳米膜包括两个金属层或三个金属层时还增设一个辅助膜片,所述辅助膜片包括至少一片辅助聚合物膜片和设置在辅助聚合物膜片上的包含一个金属层的辅助透明纳米膜,所述辅助膜片位于所述P偏振光的入射区域,所述辅助膜片中的辅助透明纳米膜与所述包括两个金属层或包括三个金属层的透明纳米膜之间的距离不大于350μm。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膜片中的辅助透明纳米膜与所述包括两个金属层或包括三个金属层的透明纳米膜之间的距离不大于100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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