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新型砂轮磨具有效
申请号: | 201420586418.0 | 申请日: | 2014-10-11 |
公开(公告)号: | CN204123282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1-28 |
发明(设计)人: | 何卫国;袁源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西洪都国际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24D18/00 | 分类号: | B24D18/00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汤东凤 |
地址: | 330000 江西省***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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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新型 砂轮 磨具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砂轮磨具,具体是一种新型砂轮磨具。
背景技术
现有的砂轮模具由模环、下模、上模及在下模和上模中心孔中设置的芯棒组成,由于砂轮是在高压下在砂轮模具中压制砂粒而成,而砂粒的硬度很高,因此会磨损模具、特别是模环的表面,因此模环的使用寿命不长;如果将整个模具使用耐磨材料,则成本很高,砂轮胚体通常是由磨料、结合剂等原料组成的成型料经砂轮模具压制而成。目前,压制砂轮胚体时,首先将成型料投入到下模板与模环围成的内腔中摊平,然后将上模板盖上,并对摊平后的成型料实施高压,最终,成型料被压制成砂轮胚体;而上模板在对成型料施加压力的过程中,成型料很容易在高压下向四周移动,而成型料的移动则会磨损与成型料相接触的模环内腔中部的内腔壁,一旦模环内腔中部的内腔壁被成型料严重磨损后,砂轮胚体的形状和尺寸将无法保证,为此,生产工人就需要将整个模具进行更换,而更换整个模具势必会增加砂轮胚体的生产成本。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砂轮磨具,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新型砂轮磨具,包括模环,下模、上模和在下模与上模的中心孔中设置的芯棒组成;所述模环内腔中部的内腔壁上设有一个环形凹槽,环形凹槽内嵌有钢带;所述模环的圆周壁上设置了一个与环形凹槽相通的通孔;所述下模与上模之间放置沙粒;所述所述的模环内侧面有一台阶面,台阶面上放置有耐磨环;所述耐磨环上设置有固定环。
进一步的,所述模环、下模、上模、耐磨环和固定环都是环形,且都以芯棒为同心轴。
进一步的,所述固定环固定在模环上。
进一步的,所述耐磨环和固定环设置在下模和上模的外部,模环在耐磨环和固定环模环的外部,且耐磨环和固定环压紧钢带。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中砂轮模具中的模环在其中部的内腔壁上嵌有一条钢带,砂粒在高压下压制而向四周移动时与其直接接触的是钢带而不再是模环本体的内腔壁,因此,当钢带磨损后,生产厂家只需更换钢带即可,无需再对整个模环进行更换,从而大大降低了砂轮的生产成本,且模环上还设置有比砂粒更为坚硬的耐磨环,因此在高压下制作砂轮时,砂粒不会磨损模环,而且制造模具的成本低,还可以提高整个砂轮模具的使用寿命,从而降低生产砂轮的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新型砂轮磨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新型砂轮磨具中模环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新型砂轮磨具,包括模环l,下模2、上模3和在下模2与上模3的中心孔中设置的芯棒4组成;所述模环1内腔中部的内腔壁上设有一个环形凹槽,环形凹槽内嵌有钢带9;所述模环1的圆周壁上设置了一个与环形凹槽相通的通孔8,通孔8便于工人将更换磨损后的钢带9从环形凹槽内取出;所述下模2与上模3之间放置沙粒7;所述所述的模环1内侧面有一台阶面,台阶面上放置有耐磨环5;所述耐磨环5上设置有固定环6,固定环6固定在模环1上;所述模环1、下模2、上模3、耐磨环5和固定环6都是环形,且都以芯棒4为同心轴;所述耐磨环5和固定环6设置在下模2和上模3的外部,模环1在耐磨环5和固定环6模环的外部,且耐磨环5和固定环6压紧钢带9;制造砂轮时,在模环l的下方放上下模2,在下模2的中心孔中插入芯棒4,然后将砂粒7从上面倒入,再在砂粒7上压上上模3,并将芯棒4穿过上模3的中间孔,再在上模3上施加高压,砂粒7在高压下压缩,最后成型成砂轮。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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