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起升机构及使用该起升机构的起重机有效
申请号: | 201420476835.X | 申请日: | 2014-08-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4096935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1-14 |
发明(设计)人: | 耿昌瑞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南省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C11/00 | 分类号: | B66C11/00;B66C13/06 |
代理公司: | 郑州睿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1119 | 代理人: | 韩天宝 |
地址: | 453400 ***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机构 使用 起重机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起重领域中的起升机构及使用该起升机构的起重机。
背景技术
现有的起重机包括车架和起升机构,起升机构包括卷筒、定滑轮和设置有动滑轮的吊具,动、定滑轮的轴线均沿左右方向延伸,卷筒上缠绕有钢丝绳,钢丝绳的末端绕经动滑轮、定滑轮换向后连接于车架上。现有的这种起升机构存在的问题在于,吊具在吊运重物是难免会发生前后方向和左右方向上的摆动,如果吊具的摆动浮动过大,绕经定滑轮的钢丝绳也会有较大的摆动幅度,这样容易出现钢丝绳由定滑轮的绳槽中脱出的危险情况发生。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减小吊具摆动幅度进而可以防止钢丝绳由定滑轮上脱出的起升机构;本实用新型的目的还在于提供一种使用该起升机构的起重机。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中起升机构的技术方案为:
起升机构,包括定滑轮和设置有动滑轮的吊具,动滑轮和定滑轮的轴线均沿左右方向延伸,动、定滑轮上绕经有至少一根钢丝绳,起升机构还包括用于固定于相应车架上的平衡臂支架,平衡臂支架上铰接有铰接轴线沿左右方向延伸的第一平衡臂,第一平衡臂上铰接有铰接轴线沿前后方向延伸的第二平衡臂,钢丝绳的末端连接于第二平衡臂上。
钢丝绳有两根,两根钢丝绳的末端分别处于第二平衡臂的铰接轴线的左右两侧。
所述平衡臂支架包括前、后支架及连接于前、后支架顶部之间的顶架,第一平衡臂通过设置于顶架上的第一铰接轴与平衡臂支架铰接相连。
所述前、后支架均包括左、右立杆及连接于左、右立杆之间的至少两根横杆,各横杆沿上下方向间隔设置。
所述第一平衡臂为三角形结构,所述第二平衡臂铰接于第一平衡臂的下端顶角处。
本实用新型中起重机的技术方案为:
起重机,包括车架、设置有动滑轮的吊具和设置于车架上的定滑轮,动滑轮和定滑轮的轴线均沿左右方向延伸,动、定滑轮上绕经有至少一根钢丝绳,起升机构还包括固定于所述车架上的平衡臂支架,平衡臂支架上铰接有铰接轴线沿左右方向延伸的第一平衡臂,第一平衡臂上铰接有铰接轴线沿前后方向延伸的第二平衡臂,钢丝绳的末端连接于第二平衡臂上。
钢丝绳有两根,两根钢丝绳的末端分别处于第二平衡臂的铰接轴线的左右两侧。
所述平衡臂支架包括前、后支架及连接于前、后支架顶部之间的顶架,第一平衡臂通过设置于顶架上的第一铰接轴与平衡臂支架铰接相连。
所述前、后支架均包括左、右立杆及连接于左、右立杆之间的至少两根横杆,各横杆沿上下方向间隔设置。
所述第一平衡臂为三角形结构,所述第二平衡臂铰接于第一平衡臂的下端顶角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当吊具左右摆动时,与钢丝绳末端连接的第二平衡臂也随之摆动,当吊具前后摆动时第一平衡臂随之摆动,第一、第二平衡臂的随动减小了吊具的摆动幅度,这样就会减小绕经定滑轮两侧的钢丝绳的摆动幅度,从而可以有效的防止钢丝绳由定滑轮上脱出。
进一步的,钢丝绳有两根,当其中一根钢丝绳断裂后,另一根钢丝绳可继续工作,增加了吊运过程的安全系数。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起重机的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左视图;
图3是图1中钢丝绳的缠绕原理图。
具体实施方式
起重机的实施例如图1~3所示:包括车架10和起升机构,起升机构包括设置有动滑轮7的吊具11,本实施例中吊具为吊钩,起升机构还包括沿前后方向顺序设置于车架上的平衡臂支架3、定滑轮4和卷筒5,定滑轮4和动滑轮7的轴线均沿左右方向延伸,卷筒上缠绕有两根钢丝绳,两根钢丝绳分别为第一钢丝绳14和第二钢丝绳15。平衡臂支架包括前、后支架及连接于前、后支架顶部之间的顶架,前、后支架均包括左立杆、右立杆12及连接于左、右立杆之间的多个横杆13,各横杆沿上下方向间隔设置,顶架上通过轴线沿左右方向延伸的第一铰接轴8铰接有第一平衡臂2,第一平衡臂为三角形结构,第一平衡臂的下端顶角处通过轴线沿前后方向延伸的第二铰接轴9铰接有第二平衡臂1,两根钢丝绳的末端分别连接于第二铰接轴左右两侧的第二平衡臂上。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河南省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未经河南省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476835.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