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应用于环模颗粒机切割装置的切刀有效
申请号: | 201420392202.0 | 申请日: | 2014-07-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3955173U | 公开(公告)日: | 2014-11-26 |
发明(设计)人: | 李佳民;王彦梅;王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佳民 |
主分类号: | B01J2/20 | 分类号: | B01J2/20;B01J2/2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272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应用于 颗粒机 切割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到一种切刀,具体涉及到一种应用于环模颗粒机切割装置的切刀。
背景技术
颗粒机作为颗粒饲料生产工艺中最主要的设备之一,其控制性能的优劣直接影响到颗粒饲料的生产质量。特别是颗粒机中的切割装置会直接影响到颗粒饲料的质量,因为颗粒料通过压辊挤压成型,颗粒的大小主要由切刀来控制,如果切刀不能在第一时间把环模中挤出来的物料切断,就会导致物料自然断裂,从而造成颗粒饲料长短不一、切口不整齐的现象。
在现有的环模颗粒机切割装置中所用的切刀是直口切刀,由于环模上小孔的分布情况是形成一个等边三角形,这样的环模孔分布形式使原来的直切刀受力不均匀,磨损后形成锯齿形,降低切刀的使用时间,同时影响颗粒切痕的整齐度。而且现有切刀刀刃是与刀体相连接的,只要刀刃损坏,整把切刀都不能再用,这样会造成很大的浪费。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了一种应用于环模颗粒机切割装置的切刀,其使用时间长且能切割整齐。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应用于环模颗粒机切割装置的切刀,包括切刀刀体和刀刃,所述刀体上设有两个腰形孔,其特征在于:所述刀刃主要由若干个完整锯齿构成,所述锯齿的高度均在同一条直线上,所述锯齿的V形夹角为60度;所述刀体的一侧设有凹槽,而在刀刃上设有与刀体的凹槽相对应的凸体,切刀刀刃可从刀体上拆卸下来,当锯齿形刀刃受损后,不用整把切刀都更换,只需更换刀刃即可,这样就可以节约很多成本。
优选地,所述刀体上的凹槽D端是封闭的,而E端设有开口,由于离心力的作用,切刀刀刃和刀体不需要固定装置,只需在刀体凹槽一端设置封闭口即可。
优选地,所述锯齿的齿峰间的距离、齿谷间的距离以及齿峰到齿谷的距离三者相等。饲料颗粒机中环模小孔呈正三角形分布,这样可以使切刀刀刃的锯齿与环模上的三角形小孔相对应,使颗粒的切痕整齐,同时能大大延长切刀的使用时间。
优选地,所述刀刃两侧的锯齿外侧无刃口。刀刃两侧的的锯齿外侧的刃口在切割中没有进行切割,而且在安装切刀的过程中会容易割伤安装人员,所以这两个锯齿外人无刃口。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把切刀的刀刃由直口改为锯齿形,可以提高颗粒饲料切口的整齐度,进一步的刀刃锯齿与环模上的正三角形相对应,使得切刀受力均匀,进而可以延长切刀的使用时间;且刀刃可从刀体拆卸下来,当刀刃受损后,直接更换刀刃即可,可节约成本。
附图说明
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之切刀侧视图。
图3为本使用新型之刀体凹槽与刀刃凸体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之切刀刀刃与环模孔的位置关系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之技术内容,构造特征以及所达到的目的,以下将例举实施例并结合附图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请参照图1并结合图2 所示,本使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应用于环模颗粒机切割装置的切刀,包括切刀刀体1和刀刃2,在切刀刀体1上设有两个腰形孔3,其结构特点在于,刀刃2主要由若干个完整锯齿4构成,锯齿4的高度均在同一条直线上,且锯齿4的V形夹角为60度;刀体1的一侧设有凹槽5,而在刀刃2上设有与刀体1的凹槽5相对应的凸体6。
刀体1上的凹槽5的D端是封闭的,而E端设有开口,锯齿4的齿峰41间的距离、齿谷42间的距离以及齿峰41到齿谷42的距离三者相等,刀刃2两侧的锯齿4外侧无刃口。
参照图2所示,环模颗粒机切割装置的环模上的小孔5构成若干个等边三角形ABC,使用环模颗粒机切割装置时,刀刃2的齿峰41在环模小孔A附近,刀刃2的齿谷42在环模小孔B、C附近,切割时刀刃2上的锯齿4的受力比较均衡,从而使得饲料切割整齐,并且这样可以延长切刀的使用时间。
上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之较佳实施例,不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及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变化与修饰,皆为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佳民,未经李佳民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392202.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