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10kV开关柜手车专用电动操作把手有效
申请号: | 201420281618.5 | 申请日: | 2014-05-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4333715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5-13 |
发明(设计)人: | 官金兴;韩峰;戴翔胜;程钢;张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家电网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南京供电公司 |
主分类号: | H02B11/133 | 分类号: | H02B11/133 |
代理公司: | 南京天翼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2112 | 代理人: | 朱芳雄 |
地址: | 210000***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10 kv 开关柜 手车 专用 电动 操作 把手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10kV开关柜手车专用电动操作把手。
背景技术
目前10kV开关柜手车操作采用手动操作方式,操作中运维人员不同人的力量有大有小,人为因数会造成摇把所受力不均匀。同时在新投运、改扩建变电站验收及变电站大型工作时,全站手车均需要进行操作。随着操作次数的增加,手车逐渐老化、卡涩等,无法摇进摇出的情况时有发生。在使用普通摇把操作时,走错间隔操作手车也不会有任何提醒。
这些问题不仅带来了安全隐患,增加运维人员的劳动强度,也严重影响设备送电时间,间接造成了经济损失。因此研制电动操作把手,彻底解决由于人为因数而造成的操作不便,降低现场操作风险,提高劳动效率。使非智能变电站的开关手车达到半智能站的标准。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的10kV开关柜操作方式存在安全隐患、不便于操作,操作时间长。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10kV开关柜手车专用电动操作把手,包括调速电机、手车操作撞头,所述调速电机的输出轴连接手车操作撞头并带动手车操作撞头的旋转。
本实用新型将原有操作把手由人工操作转变为由电机控制力矩的电动操作,解决各种开关柜因人为操作引起的不易操作情况,加快操作速度,减轻运维人员的工作强度,降低出错几率。使用时,只要选择合适型号的手车操作撞头给调速电机装上即可开启各种需要的10kV开关柜。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方案,所述调速电机为转矩可调、可充电式电机。
为保证运维人员的人身及设备的安全,所述调速电机包括主体、电池、绝缘垫片,所述绝缘垫片设置在主体和电池之间,并使得电池的正极和主体的正极接触端绝缘,外设的开关柜上设置有继电器,电池的正极连接继电器常开开关的一端,常开开关的另一端连接主体的正极接触端。该电路实现的是电机的闭锁功能,当开关分闸时,常开开关导通,合闸时,常开开关断开,只有在常开开关闭合时,电机才能运转工作,合闸时,电机不转。闭锁的电动把手设计可实现防误闭锁功能,在运维人员的操作中一旦不符合操作条件,电机自锁,保证运维人员的人身及设备的安全。
为进一步提高装置使用的安全性,电池的负极与正极之间串联继电器常闭开关和警示 单元,警示单元包括并联的警示灯与警示喇叭。当开关分闸时,常闭开关断开,合闸时,常闭开关导通,这种设计可以保证在误操作发生时,装置可发出声、光等信号提醒运维人员。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结构简单、便于操作、不易脱把、且使用安全性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解释。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调速电机1、手车操作撞头2,所述调速电机1的输出轴上套接手车操作撞头2,输出轴旋转时带动手车操作撞头2旋转。
所述调速电机1包括主体1-1、电池1-2、绝缘垫片1-3,所述绝缘垫片1-3设置在主体1-1和电池1-2之间,并使得电池1-2的正极和主体1-1的正极接触端绝缘,外设的开关柜上设置有继电器,电池1-2的正极连接继电器常开开关的B端,常开开关的A端连接主体的正极接触端。
电池1-2的负极与正极之间串联继电器常闭开关CD和警示单元,警示单元包括并联的警示灯与警示喇叭。
工作时,手车操作撞头2一端连接调速电机1,另一端插入开关柜上的操作孔内,用于开启开关柜,所述调速电机采用现有技术中有的转矩可调、可充电式电机。
当开关分闸时,常开开关AB导通,合闸时,常开开关AB断开,只有在常开开关AB闭合时,调速电机1才能运转工作,合闸时,调速电机1不转。在运维人员的操作中一旦不符合操作条件,电机自锁,保证运维人员的人身及设备的安全。电池1-2的负极与正极之间串联继电器常闭开关CD和警示单元,警示单元包括并联的警示灯与警示喇叭。当开关分闸时,常闭开关CD断开,合闸时,常闭开关CD导通,这种设计可以保证在误操作发生时,装置可发出声、光等信号提醒运维人员。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国家电网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南京供电公司,未经国家电网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南京供电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281618.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新型操作锁定结构
- 下一篇:新型抽屉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