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空间可调式自行车车筐有效
申请号: | 201420244879.X | 申请日: | 2014-05-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3958426U | 公开(公告)日: | 2014-11-26 |
发明(设计)人: | 韩福来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市天昌琴瑶自行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J9/00 | 分类号: | B62J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国昊天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15 | 代理人: | 刘昕 |
地址: | 301713 天津市武清区汊***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空间 调式 自行车 车筐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空间可调式自行车车筐。
背景技术
自行车车筐是装在自行车、小型电动车等车把前面或后架上以及侧面,用来盛物品的筐子,其承载能力的大小决定了车筐的实用性。在现有的技术中车筐的承载能力有限,物品过多或物品本身体积较大时车筐就不能满足承载的需求。如果能找到一种方法,在需要承载较多物品时能有效扩展车筐内空间,在物品较少时车筐回复原有大小,这种方法将会大大提升车筐本身的实用性。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空间可调式自行车车筐,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不足。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空间可调式自行车车筐,包括主框、副框和支撑板,所述副框套于所述主框内,所述主框的两侧面具有贯穿于所述主框的两个侧面的长孔,所述支撑板能穿过所述长孔,所述长孔位于所述主框的侧面靠上的位置,当所述副框向上提拉时,所述支撑板能穿过所述长孔使大部分所述支撑板的板面位于所述主框内,此时所述副框底部架于所述支撑板上。
进一步,所述支撑板上具有至少两条限位槽,所述长孔的内壁上表面与所述限位槽对应的位置具有伸入所述限位槽内的凸起,所述限位槽不贯穿于所述支撑板的侧面,所述限位槽与所述凸起配合使所述支撑板不会从所述长孔内脱落。
进一步,所述支撑板的上表面具有至少一个定位凹槽,所述副框底部具有与所述定位凹槽相配合的定位凸起,当所述副框架于所述支撑板时,所述定位凸起伸入所述定位凹槽中。这样就保证了所述副框在所述支撑板上的稳定性。
所述副框的结构有多种形式,其一是所述副框不具有底板,所述副框架于所述支撑板时其内腔与所述主框的内腔贯通。此时副框的拉伸实际上是使整个框体的深度增加,以此达到空间扩张的效果。
其二是所述副框具有底板,所述主框前侧具有活动门。这种结构使副框拉伸后形成双层车筐,此时车筐的整体容纳空间较副框拉伸前大大增加。
进一步,所述活动门上具有锁件。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有效的实现了车筐空间的扩展,使用方便,结构简单,加工成本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副框未拉伸时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副框被拉伸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主框;2-副框;3-活动门;4-锁件;5-支撑板;6-限位槽;7-定位凹槽;8-长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空间可调式自行车车筐,包括主框1、副框2和支撑板5,副框2套于主框1内,主框1的两侧面具有贯穿于主框的两个侧面的长孔8,支撑板5能穿过长孔8,长孔8位于主框1的侧面靠上的位置,当副框2向上提拉时,支撑板5能穿过长孔8使大部分支撑板5的板面位于主框1内,此时副框2底部架于支撑板5上。当物品不多时,副框2套于主框1内足以承载物品,当物品较多需要扩展空间时,将副框2向上拉出,支撑板5推入主框1内,使副框2架于支撑板5上,相当于在主框1已有的容纳空间内增加了一层副框2的容纳空间,实现了主框1、副框2容纳空间的叠加,有效扩展了车筐的承载空间。
支撑板5上具有至少两条限位槽6,长孔8的内壁上表面与限位槽6对应的位置具有伸入限位槽6内的凸起(未示),限位槽6不贯穿于支撑板5的侧面,限位槽6与凸起配合使支撑板5不会从长孔内脱落。
支撑板5的上表面具有至少一个定位凹槽7,副框2底部具有与定位凹槽7相配合的定位凸起(未示),当副框2架于支撑板5时,定位凸起伸入定位凹槽7中。这样就保证了副框2在支撑板5上的稳定性,避免副框2在支撑板5上晃动。
副框2的结构可以是:副框2不具有底板,副框2架于支撑板5时其内腔与主框1的内腔贯通。此时副框2的拉伸实际上是使整个框体的深度增加,以此达到空间扩张的效果。
也可以是:如图所示,副框2具有底板,主框1前侧具有活动门3。这种结构使副框2拉伸后形成双层车筐,此时车筐的整体容纳空间较副框2拉伸前大大增加。活动门3上具有锁件4。活动门3使副框2拉伸后,主框1中物品的取放更加方便。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天津市天昌琴瑶自行车有限公司,未经天津市天昌琴瑶自行车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244879.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