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梯钢丝绳自动涨紧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20215672.X | 申请日: | 2014-04-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3781728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20 |
发明(设计)人: | 戎安心;钱惠芬;钱卫 | 申请(专利权)人: | 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D1/50 | 分类号: | B66D1/50 |
代理公司: | 杭州新源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34 | 代理人: | 李大刚 |
地址: | 313013 浙江省湖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梯 钢丝绳 自动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梯钢丝绳自动涨紧装置,属于电梯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涨紧轮能根据皮带不同的松紧程度,自动调整张紧力,使传动系统稳定安全可靠。现有的涨紧轮通常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是重力涨紧系统,当钢丝绳在重力作用下被拉长时,需要通过调整重力,改变涨紧轮的涨紧力,但是这种调整方式不仅调整精度无法得到保证,而且操作时比较繁琐。另一种是通过弹簧使涨紧轮处于涨紧状态,但是这种结构一是会由于弹簧的长时间使用而弹性下降,存在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也存在着精度无法保证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梯钢丝绳自动涨紧装置。本实用新型不仅可以有效地保证涨紧轮始终处于涨紧状态,而且具有涨紧精度可调、操作简便、调节迅速的特点。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一种电梯钢丝绳自动涨紧装置,包括固定在导轨上的上梁,上梁转动连接有一转臂,且在上梁与转臂的转动连接处固定一从齿轮;转臂的端部设有一涨紧轮,涨紧轮上绕有钢丝绳,钢丝绳上设置有测力仪;上梁的下部固定有一下梁,下梁上固定一电机,电机的输出端设置一主齿轮,主齿轮与从齿轮啮合;所述的下梁上还设置一控制器,控制器连接有一放大器,放大器与测力仪相连,控制器还与电机相连。
上述的电梯钢丝绳自动涨紧装置中,所述的控制器与电机之间还连接有一调节电路,调节电路与电机相连;所述的调节电路包括运算放大器U1,U1的负输入端经电阻R0与信号处理单元相连,U1的负输入端还经电阻R1和电容C与U1的输出端相连,U1的输出端与功率放大单元相连。
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在钢丝绳上设置有测力仪,测力仪实时监控钢丝绳的受力情况,当钢丝绳松动且钢丝绳受力小于(或大于)设定值时,测力仪发信号给放大器,放大器将信号放大并传输至控制器,控制器控制电机启动并驱动电机正、反转以及相应的转动行程,使得钢丝绳的受力维持在允许的受力区间。本实用新型不仅可以有效地保证涨紧轮始终处于涨紧状态,而且具有涨紧精度可调、操作简便、调节迅速的特点。作为进一步的优选,本实用新型还在控制器与电机之间设置一调节电路,使得控制器的控制量的输出既能快速地抑制干扰量,又能进行精确的调整,消除静差,大大地提高了输出的稳定性,使得电机的的输出更为平稳、响应更为迅速。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电气原理图;
图3是调节电路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但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实施例:一种电梯钢丝绳自动涨紧装置,构成如图1和2所示,包括固定在导轨1上的上梁2,上梁2转动连接有一转臂3,转臂和上梁可采用同一轴连接,使得转臂可以相对上梁进行自由转动,且在上梁2与转臂3的转动连接处固定一从齿轮4,从齿轮与转臂固定,转动从齿轮可以使得转臂进行相应的转动;转臂3的端部设有一涨紧轮5,涨紧轮5上绕有钢丝绳6,钢丝绳6上设置有测力仪7,测量钢丝绳的受力的测力仪可采用常规的仪器,可从市场购得。上梁2的下部固定有一下梁8,下梁8上固定一电机9,电机9的输出端设置一主齿轮10,主齿轮10与从齿轮4啮合;所述的下梁8上还设置一控制器11,控制器可采用单片机,控制器11连接有一放大器12,放大器为常规电路,起到信号放大的作用,放大器12与测力仪7相连,控制器11还与电机9相连。作为进一步的优选,如附图3所示,所述的控制器11与电机之间还连接有一调节电路12,调节电路12与电机相连;所述的调节电路12包括运算放大器U1,U1的负输入端经电阻R0与信号处理单元相连,U1的负输入端还经电阻R1和电容C与U1的输出端相连,U1的输出端与功率放大单元相连。
工作原理:测力仪实时监控钢丝绳的受力情况,当钢丝绳松动且钢丝绳受力小于(或大于)设定值时,测力仪发信号给放大器,放大器将信号放大并传输至控制器,控制器控制电机启动并驱动电机正、反转以及相应的转动行程,使得钢丝绳的受力维持在允许的受力区间。本实用新型不仅可以有效地保证涨紧轮始终处于涨紧状态,而且具有涨紧精度可调、操作简便、调节迅速的特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未经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215672.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