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3D眼镜及显示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420173362.6 | 申请日: | 2014-04-1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3909405U | 公开(公告)日: | 2014-10-29 |
| 发明(设计)人: | 盖欣;张春兵 | 申请(专利权)人: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2B27/22 | 分类号: | G02B27/22;G02F1/01 |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许静;黄灿 |
| 地址: | 100015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眼镜 显示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3D显示技术领域,尤其是指一种3D眼镜及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3D显示设备由于能使人产生立体视觉效果,使屏幕上的影像更逼真,近年来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目前,对于3D显示设备,人们还是需要佩戴3D眼镜,才能收看3D影像。
对于3D眼镜的实现方式来说,目前以快门眼镜为多,将左眼图像信号和右眼图像信号投射到屏幕的同步信号交替地遮断左眼和右眼,以能够感受到立体感。图1为现有技术一种快门眼镜的结构示意图,包括相对设置的玻璃基板1、2和设置于玻璃基板1和2之间的液晶层3,另外在液晶层3的两侧还分别设置ITO(氧化铟锡)透明电极层4和5,通过ITO透明电极层4和5控制左、右眼镜片内液晶层3的液晶分子的旋转状态,实现对左、右眼地交替遮断。
然而,由于ITO透明电极层4和5对光有一定的吸收作用,液晶层3也会降低光的透光率,因此上述结构的3D眼镜对光的透光率欠佳;而且由于液晶层3和ITO电极层的使用,使得3D眼镜的制作工艺复杂且制作成本较高,此外由于存在液晶极性反转等问题,该种3D眼镜的电路也较为复杂。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目的是提供一种3D眼镜及显示装置,用于解决现有技术3D眼镜制作工艺复杂、成本高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3D眼镜,包括框架、左眼镜片和右眼镜片,所述左眼镜片和所述右眼镜片分别包括一透明基层,其中,所述左眼镜片和所述右眼镜片还包括光感应材料层,所述光感应材料层在受到预定特性的光线照射时处于第一状态,所述光感应材料层在未受到所述预定特性的光线照射时处于第二状态,所述第一状态为透光状态和不透光状态中的一个,所述第二状态为透光状态和不透光状态中的另一个。
优选地,上述所述的3D眼镜,其中,所述光感应材料层包括掺杂二氧化钛纳米颗粒/氧化锌纳米颗粒的二双二苯咪唑对环芳烷光致变色材料或掺杂二氧化钛纳米颗粒/氧化锌纳米颗粒的二噻吩乙烯衍生物光致变色材料。
优选地,上述所述的3D眼镜,其中,所述左眼镜片上的光感应材料层与所述右眼镜片上的光感应材料层所包括的光致变色材料不同。
优选地,上述所述的3D眼镜,其中,所述3D眼镜还包括:
用于产生至少投射至所述左眼镜片的第一特性光线的第一光源;
用于产生至少投射至所述右眼镜片的第二特性光线的第二光源;
其中所述第一光源和所述第二光源交替工作。
优选地,上述所述的3D眼镜,其中,所述左眼镜片上的光感应材料包括掺杂二氧化钛纳米颗粒/氧化锌纳米颗粒的二双二苯咪唑对环芳烷材料的光致变色材料,所述第一特性光线的波长范围为80~100nm;所述右眼镜片上的光感应材料包括掺杂二氧化钛纳米颗粒/氧化锌纳米颗粒的二噻吩乙烯衍生物材料的光致变色材料,所述第二特性光线的波长范围为790~820nm。
优选地,上述所述的3D眼镜,其中,所述第一光源和所述第二光源分别设置于所述框架上。
优选地,上述所述的3D眼镜,其中,所述第一光源和所述第二光源同时设置于一光发射器上,所述光发射器与所述框架相分离。
优选地,上述所述的3D眼镜,其中,所述左眼镜片和所述右眼镜片上的光感应材料层所包括的光致变色材料相同。
优选地,上述所述的3D眼镜,其中,所述3D眼镜还包括:
设置在框架上的用于产生所述预定特性的光线的光源;
用于控制所述光源产生的光线在投射到所述左眼镜片和投射到所述右眼镜片之间切换的控制装置。
优选地,上述所述的3D眼镜,其中,所述左眼镜片和所述右眼镜片上的光感应材料包括掺杂二氧化钛纳米颗粒/氧化锌纳米颗粒的二双二苯咪唑对环芳烷材料的光致变色材料,所述预定特性的光线的波长范围为80~100nm。
优选地,上述所述的3D眼镜,其中,所述左眼镜片和所述右眼镜片上的光感应材料包括掺杂二氧化钛纳米颗粒/氧化锌纳米颗粒的二噻吩乙烯衍生物材料的光致变色材料,所述预定特性的光线的波长范围为790~820nm。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显示装置,包括用于输出3D显示画面的显示器,其中,还包括如上所述的3D眼镜。
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上述技术方案中的至少一个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未经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173362.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