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头戴式耳机有效
申请号: | 201420071021.8 | 申请日: | 2014-02-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3840496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17 |
发明(设计)人: | 谢冠宏;林柏青;宋彬;陈运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加一联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R1/10 | 分类号: | H04R1/10;H04R5/033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邓云鹏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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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头戴式 耳机 | ||
1.一种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头带;
两个耳壳,分别设置于所述头带的两端,两个所述耳壳相对设置,且两个所述耳壳相对的侧面上开设有发声孔;
用于发声的驱动器,设置于所述耳壳内部,并通过所述发声孔出声;
方向调节机构,设置于所述头带上;及
眼镜式显示装置,连接于所述方向调节机构上,所述眼镜式显示装置通过所述方向调节机构连接于所述头带上,所述眼镜式显示装置随着方向调节机构的调节相对所述头带转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眼镜式显示装置包括:
支架,其一端连接于所述方向调节机构上,所述支架通过所述方向调节机构的调节相对所述头带转动;及
视频传输装置,设置于所述支架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器特征在于,所述视频传输装置包括眼镜式显示屏,所述眼镜式显示屏设于所述支架远离所述方向调节机构的一端。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远离所述方向调节机构的一端上开设有通孔,所述视频传输装置包括:
棱镜组,设置于所述支架开设有通孔的一端,并将所述通孔覆盖;及
微型投影仪,设置于所述支架上,且所述微型投影仪对准所述棱镜组。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方向调节机构为两个,两个所述方向调节机构分别设置于所述头带的两端,所述眼镜式显示装置也为两个,两个所述眼镜式显示装置分别连接于所述两个方向调节机构上。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为中空的壳体,且所述支架可弯折;所述头戴式耳机还包括处理器,所述处理器设置于所述支架内,所述处理器与所述视频传输装置及所述驱动器通信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耳壳上开设有摄像孔,所述头戴式耳机还包括摄像头,所述摄像头收容于所述耳壳内,并与所述摄像孔相对齐,所述摄像头与所述处理器通信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为两个,两个所述摄像头分别收容于两个所述耳壳内。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麦克风,设置于所述耳壳上,且所述麦克风与所述处理器通信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麦克风为两个,两个所述麦克风分别设置于两个所述耳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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