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乔木用复合除草剂在审
申请号: | 201410833342.1 | 申请日: | 2014-12-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30386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25 |
发明(设计)人: | 王涛;高仕鹏;杨慧茹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中天地木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43/70 | 分类号: | A01N43/70;A01P13/00;A01N43/40;A01N33/22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王学强;罗满 |
地址: | 625599 四川省***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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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乔木 复合 除草剂 | ||
1.一种乔木用复合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剂用药由乙氧氟草醚、高效盖草能、莠去津、扑草净组成,其中,各有效组分的质量百分比如下:
乙氧氟草醚:32.5%—36%;
高效盖草能:28%—32%;
莠去津:18.5%—20%;
扑草净:18.5%—2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乔木用复合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有效组分质量百分比为:
乙氧氟草醚:33.96%;
高效盖草能:28.32%;
莠去津:18.86%;
扑草净:18.86%。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乔木用复合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乙氧氟草醚、高效盖草能、莠去津及扑草净的质量比为:18:15:10:10。
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任一种乔木用复合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剂使用时兑水组成水溶液,其中乙氧氟草醚、高效盖草能、莠去津、扑草净和水的质量比为:18:15:10:10:1500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合除草剂,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有增效剂和助剂。
6.权利要求1-5所述任一种的复合除草剂,应用于林地中柳杉、香杉、银杏苗的除草。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合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剂以喷雾的方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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