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对空管监视设备的检测方法、装置及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410631714.2 | 申请日: | 2014-1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33489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25 |
发明(设计)人: | 侯昌波;刘卫东;秦晋;薛康;周自力;向梅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民航空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H04L12/26 | 分类号: | H04L12/26;G08G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饶钱 |
地址: | 610000 四川***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监视设备 空管 数据项 装置及系统 监测数据 检测 解析 航空技术领域 报警信号 工作效率 均值运算 时间窗口 时间周期 性能检测 告警 预设 传输 发现 | ||
本发明涉及航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对空管监视设备的检测方法及装置。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方法,对每个时间周期内接收到的监测数据进行解析,得出各个数据项及各个数据项的分析结果,对每个时间窗口内的每个数据项的分析结果作均值运算,如果其中至少一个数据项的所述分析结果均值超出所述预设的告警阈值范围,则给出报警信号。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空管监视设备的检测方法、装置及系统,通过对空管监视设备传输的监测数据进行分项解析,实现空管监视设备性能检测,提高了工作效率,有利于提前发现故障,提高空管监视设备的可靠性。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航空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对空管监视设备的检测方法、装置及系统。
背景技术
雷达、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utomatic Dependent Surveillance-Broadcast,ADS-B)设备、多点定位(Multilateration,MLAT)设备等导航监视设备是空中交通管制部门保障空中交通安全的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空管监视设备的可靠性直接影响到空中交通的安全。随着民航行业的迅速发展,雷达、ADS-B设备、MLAT设备等空管监视设备的工作负荷也越来越重,对空管监视设备的日常状态监测和维护要求也越来越高。
传统的雷达、ADS-B、MLAT等监视设备的检测方法,通常是定期或不定期采用示波器或协议分析仪等检测设备对传输线路或监视设备进行人工检查,费时、费力。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对空管监视设备的检测方法、装置及系统,以提高空管监视设备的可靠性,保障空中交通安全。
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对空管监视设备的检测方法,应用于对空管监视设备的检测系统,所述检测系统包括对空管监视设备的检测装置,所述方法包括:
所述检测装置获得所述空管监视设备在每个时间窗口内传输的监测数据;一个所述时间窗口包括K个时间周期,K为大于1的整数;
对每个时间周期内获得的所述监测数据进行解析,得出各个数据项以及所述各个数据项的分析结果,对各个数据项在每个时间窗口内得出的分析结果作均值运算,得到每个时间窗口内每个数据项的分析结果均值;
判断每个数据项的所述分析结果均值是否超出预设的告警阈值范围,如果所述各个数据项中,其中至少一个数据项的所述分析结果均值超出所述预设的告警阈值范围,则给出报警信号。
结合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所述检测系统还包括数据接收设备,所述检测装置获得所述空管监视设备在每个时间窗口内传输的监测数据,包括:
所述检测装置从所述数据接收设备中提取所述空管监视设备在每个时间窗口内传输的监测数据,所述监测数据为所述空管监视设备发送给所述数据接收设备的监测数据。
结合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可能的实施方式,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可能的实施方式,所述检测装置从所述数据接收设备中提取所述空管监视设备在每个时间窗口内传输的监测数据,包括:
所述检测装置从所述数据接收设备中提取所述空管监视设备传输的监测数据;
计量在一个所述时间窗口内从所述数据接收设备中提取到的所述空管监视设备传输的所述监测数据的数据量,如果在一个所述时间窗口内获得的所述监测数据的数据量为零,则给出报警信号;继续提取所述空管监视设备传输的所述监测数据,直至获得所述空管监视设备传输的所述监测数据。
结合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三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在所述对接收到的所述监测数据进行解析,所述对接收到的所述监测数据进行解析,获得以下至少一个数据项:
接收到所述监测数据的延迟时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成都民航空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未经成都民航空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631714.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