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变色头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410551414.3 | 申请日: | 2014-10-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28593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2-04 |
发明(设计)人: | 邹永庆;廖进成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兴全龙机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D04B15/58 | 分类号: | D04B15/58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5203 | 代理人: | 李宁;王声信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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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变色 机构 | ||
1.一种变色头机构,它包括变色头控制机构、连动机构及作动机构,其中:该变色头控制机构的机体内设有多个选色板、多个推纱板及一个推动件;
该连动机构设置在变色头控制机构的下方处,其具有一杠杆,该杠杆的中间枢接于机体内,该杠杆两端分别连接一上拉件及下推件,所述控制机构的推动件下端顶抵于杠杠顶部连接下推件的一端;
该作动机构设置在连动机构的下方处,通过与变色头控制机构的推纱板 及连动机构的杠杆的上拉件及下推件的联动配合,实现有色纱线的喂纱和收纱,其特征在于:在变色头控制机构的选色板与连动机构的杠杆之间设有一选色板强制复位件,该选色板强制复位件可旋转地枢接于机体内,并受连动机构的杠杆位于上拉件一端向上摆动的作用力,继而驱动选色板强制复位件带动选色板沿其复位方向运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变色头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多个选色板间隔设置于该机体的内部,该选色板各包含第一连杆、第二连杆及第三连杆;所述的第一连杆呈倒L形,在其水平段上缘设有可供选色销压掣的凸柱,其下缘设有供第一连杆回复的色板弹簧;在其竖直段间隔开设两个导向槽,上述两个导向槽间隙套接在导向销上,导向销固定在机体上;在第一连杆竖直段朝向推纱板的侧壁设有一凹槽;
所述的第二连杆中部铰接在机体上,第二连杆的左端靠接在第一连杆竖直段的凹槽内,第二连杆的右端与第三连杆的侧壁相顶靠;
所述的第三连杆呈L形,其间隔套置在连杆定位块中,其上端铰接在机体上,在其竖直段侧壁朝向第二连杆处开设一凹槽,该凹槽与第二连杆的右端间隙套接,第三连杆的水平段外端与推纱板内侧壁顶靠;
所述的推纱板与第三连杆相顶靠的侧壁设有让位部,该让位部实现当推纱板向下运动时,第三连杆向推纱板方向转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变色头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连杆凹槽为半圆形凹槽;所述的第二连杆的左端为圆形连接段,该圆形连接段的外弧面与第一连杆的半圆形凹槽的内弧面相切,所述的第二连杆的右端设有一顶掣部,该顶掣部为一细长凸部;所述第三连杆的凹槽为一带斜面凹槽,该斜面由上至下至第一连杆竖直段的水平距离渐短,该第三连杆的右端设有一顶掣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变色头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推纱板让位部为一斜面,该斜面由上至下至第一连杆竖直段的水平距离渐短,在初始状态时,所述的第三连杆右端的顶掣部与推纱板斜面下方的竖直段相互抵靠。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变色头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推纱板斜面的竖直投影距离≤推纱板向下位移距离。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变色头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选色板强制复位件至少带动第一连杆或第三连杆沿其复位方向运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变色头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选色板强制复位件由左侧边及右侧边构成,呈倒八字型;所述的左侧边位于连动机构杠杆的上方及第一连杆的下方,在左侧边端部分别向上、向下各延伸一顶掣部;所述的右侧边位于连杆定位块下方及第三连杆的侧边,在右侧边的端部设有一凸部;所述的选色板强制复位件中部枢接于机体内,且重心位于左侧边处。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变色头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连动机构杠杆位于上拉件一端的顶部端面设有一斜面,当该斜面初始与强制复位件的左侧边下部的顶掣部相互抵靠接触时,其斜面位于接触点左侧的高度小于右侧的高度。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一种变色头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连杆底部设有一水平延伸块,实现与强制复位件左侧边上部顶掣部的抵靠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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