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大棚专用无刺激熏蒸杀虫剂无效
申请号: | 201410543822.4 | 申请日: | 2014-10-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22569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2-04 |
发明(设计)人: | 陈财宝 | 申请(专利权)人: | 柳州市天姿园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65/12 | 分类号: | A01N65/12;A01N25/20;A01P7/04;A01N59/26;A01N57/1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恒高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9 | 代理人: | 牟彩萍 |
地址: | 545002 广西壮族自***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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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大棚 专用 刺激 熏蒸 杀虫剂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组合物,具体涉及一种除虫药物。
背景技术
熏蒸剂又称熏蒸杀虫剂,是指在常温常压下容易成为蒸气并由蒸气毒杀害虫和害菌的化学药剂。蒸气一般通过害虫的呼吸系统或皮肤进入体内。用以防止潜伏在房舍、仓库、飞机、车、船中的各种害虫,农业上多用以熏杀种子、贮粮、果树、苗木的害虫,螨类和病菌,也可用作土壤消毒。杀虫时是以毒剂挥发出来的有毒气体混合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通过害虫的呼吸系统,进入组织内部,经过一定时间,引起中毒而致死。由于气体分子有很大的活动性,因此,物理性质上的渗透力和扩散力也大,能侵入到任何缝隙中,在最短时间内达到最高杀虫效果。
但上,目前现有的化学熏蒸剂对人、畜毒性很大,已被禁止使用的二溴乙烷还是强致癌物质,使用熏蒸剂时,必须注意防护,严防中毒。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的缺陷,提供了对人体无毒性、无刺激性的大棚专用无刺激熏蒸杀虫剂。
本发明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具体实现:
一种大棚专用无刺激熏蒸杀虫剂,各组分按重量份计,艾草干粉100份、磷化铝20-40份、马拉硫磷2-10份。
作为优选方案,上述的大棚专用无刺激熏蒸杀虫剂,各组分按重量份计,艾草干粉100份、磷化铝30份、马拉硫磷5.5份。
制作时,将艾草晒干碾成粉状,与磷化铝、马拉硫磷混合均匀,燃烧混合物,就可以达到控制虫害的目的。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大棚专用无刺激熏蒸杀虫剂,采用对人体有益的艾草干粉为主要组分,与磷化铝、马拉硫磷混合,不仅可以有效的控制虫害,而且可以真正意义上做到了无刺激、无毒的熏蒸剂,开避了熏蒸杀虫领域的新途径。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实施例1:
一种大棚专用无刺激熏蒸杀虫剂,各组分按重量份计,艾草干粉100份、磷化铝30份、马拉硫磷5.5份。
制作时,将艾草晒干碾成粉状,与磷化铝、马拉硫磷混合均匀,燃烧混合物,就可以达到控制虫害的目的。
实施例2:
一种大棚专用无刺激熏蒸杀虫剂,各组分按重量份计,艾草干粉100份、磷化铝20份、马拉硫磷10份。
制作时,将艾草晒干碾成粉状,与磷化铝、马拉硫磷混合均匀,燃烧混合物,就可以达到控制虫害的目的。
实施例3:
一种大棚专用无刺激熏蒸杀虫剂,各组分按重量份计,艾草干粉100份、磷化铝40份、马拉硫磷2份。
制作时,将艾草晒干碾成粉状,与磷化铝、马拉硫磷混合均匀,燃烧混合物,就可以达到控制虫害的目的。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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