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淡竹叶青梅酒无效
申请号: | 201410492781.0 | 申请日: | 2014-09-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93577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1-21 |
发明(设计)人: | 吴红旗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东吴酿酒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2G3/02 | 分类号: | C12G3/02;C12G3/04;A61K36/899;A61P39/02;A61P29/00 |
代理公司: | 安徽合肥华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4112 | 代理人: | 余成俊 |
地址: | 233200 安***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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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淡竹叶 青梅 | ||
1.一种淡竹叶青梅酒,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原料制成:青梅100-120、蛋黄果30-40、柚子100-120、淡竹叶粉8-10、糯米500-550、核桃仁30-40、酒曲5-6、腊梅花6-7、稻壳40-50、黑米60-70、黑糖30-40、蒲公英6-8、白蒺藜6-8、夏枯草5-6、苍术5-6、荆芥穗3-4、代代花3-4、红花籽2-3、水适量。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淡竹叶青梅酒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将腊梅花、稻壳、黑米、黑糖与酒曲合并,拌匀后密封发酵2-3天,得到曲料备用;
(2)将糯米、核桃仁洗净,放入锅中,加入适量水,煮熟后倒入淡竹叶粉、曲料,拌均匀后密封发酵1-2天,将发酵产物取出置于蒸馏器中蒸馏,收集冷凝液,即米酒,备用;
(3)将青梅、蛋黄果、柚子洗净,取其果肉备用;将剩余原料中除水外的其它物料合并,放入搅碎机中搅碎后与果肉混合放入容器中,倒入米酒,密封泡制15-20天,过滤,得到果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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