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电子装置的天线在审
申请号: | 201410394953.0 | 申请日: | 2014-08-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25867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18 |
发明(设计)人: | 洪国锋;祁嘉威;叶世晃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Q1/22 | 分类号: | H01Q1/22;H01Q1/5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11 | 代理人: | 张金芝;杨颖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科***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电子 装置 天线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有关于用于电子装置的天线,且尤其有关于天线通过馈入条(feed strip)的非接触电耦合(electrical coupling)馈入接地元件(ground component),其中接地元件包括沿着电子装置表面的金属部件的一部分。
背景技术
在当今的日常生活中,电子装置(如用于无线移动通信的移动电话和智能手机)、平板电脑(tablet computer)、便携式电脑、掌上电脑(handheld computer)、数码相机、数码摄录机、多媒体播放器、收音机、电视、网络设备(如无线网络集线器)、传感器、可进行无线互连的监视设备和可穿戴设备(如眼镜或手表)、导航和定位设备(如用于卫星定位的设备)等已变得普及、流行以及至关重要。
为了更好的用户体验、机械鲁棒性(robustness)以及/或者功能性需求,现代电子装置的外壳(housing)的至少一部分是由金属制成。举例来说,电子装置的外壳可具有金属后盖,以及或者围绕电子装置边缘的金属环(metal ring)。暴露于电子装置的开口处的显示模块也可被视为外壳的金属部分,因为显示模块会被封装到一将被安装到电子装置中的金属壳(metal casing)中。其中,显示模块可为液晶显示模块(Liquid Crystal display Module,LCM)。
电子装置可包括天线,用来传送馈入信号作为传出无线信号以及/或者接收传入无线信号作为馈入信号。然而,天线的性能可能会因装置外壳的金属部分而显著降低。因此,需要一种可针对金属部分适当运作的天线。
在先前技术中,围绕外壳边缘的有缺口的(gapped)金属环可接地(连到接地电压),用作倒F天线的臂(arm),并通过导电馈入线被馈入(即连接至内部电路板的馈入信号),其中导电馈入线通过导电弹簧(conductive spring)物理上附着于有缺口的金属环。然而,这种馈入臂与接地臂之间的导电接触是机械上脆弱和不可靠的,因为与金属环的直接接触需承受机械撞击、应力(stress)、压力以及变形。当导电触头变松时,天线会发生故障。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一种天线,用于一电子装置,所述天线包括:馈入条,所述馈入条具有馈入端口用来对馈入信号进行中继;以及接地元件,用来连接接地电压;其中,所述馈入条与所述接地元件之间没有物理接触,且所述接地元件的第一部分包括沿着所述装置的表面的金属部件的至少一部分。
通过利用本发明,可提供机械上可靠的、耐用的和鲁棒性的导电接触。
如下详述本发明的最佳实施例。阅读完以下描述和附图后,熟习此项技艺者可轻易理解本发明的精神。
附图说明
图1是根据本发明的一实施例的天线示意图。
图2是图1所示的天线中一部分的示意图。
图3是图1所示的天线的工作示意图。
图4是先前技术中的天线示意图。
图5是根据本发明一实施例的天线的示意图。
图6是根据本发明一实施例的天线的示意图。
图7是根据本发明一实施例的天线的示意图。
图8是图7中所示天线的工作示意图。
图9是根据本发明一实施例的天线的示意图。
图10是根据本发明一实施例的天线的示意图。
图11到图14是图10中所示天线的工作示意图。
图15是根据本发明一实施例的天线的示意图。
图16到图19是图15中所示天线的工作示意图。
图20是根据本发明一实施例的实现图10中天线的开关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在本专利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当中使用了某些词汇来指称特定的组件。所属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应可理解,硬件制造商可能会用不同的名词来称呼同一个组件。本专利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并不以名称的差异来作为区分组件的方式,而是以组件在功能上的差异来作为区分的准则。在通篇说明书及请求项当中所提及的“包含”或“包括”为开放式的用语,故应解释成“包含但不限定于”。另外,“耦接”一词在此包含任何直接及间接的电气连接手段。因此,若文中描述一第一装置耦接于一第二装置,则代表该第一装置可直接电气连接于该第二装置,或透过其他装置或连接手段间接地电气连接至该第二装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394953.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