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油锅灭火的灭火棒有效
| 申请号: | 201410307745.2 | 申请日: | 2014-06-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696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0-01 |
| 发明(设计)人: | 鲁峰;詹晓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龙驰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2D1/00 | 分类号: | A62D1/00;A62C3/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正理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257 | 代理人: | 赵晓丹 |
| 地址: | 266232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灭火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消防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用于油锅灭火的灭火棒。
背景技术
家庭油锅起火时有发生,一般当火势不大时可以通过隔绝空气快速灭火,但当火势较大时,人们普遍采用普通灌装灭火器进行灭火,普通灭火器在扑灭油锅起火时造成二次污染相当严重,并且难以灭火。况且普通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在制备过程中的烘干、粉碎、筛选等步骤易造成粉尘污染物,能耗高。
因此需要提供一种使用方便,能有效快速将油锅火扑灭的灭火消防器材。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第一个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用于油锅灭火的灭火棒,本申请的用于油锅灭火的灭火棒使用方便,适宜家庭常备。
本发明要解决的第二个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用于油锅灭火的灭火棒的应用只需要轻轻放入锅中即可灭火,灭火速度快不回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为解决上述第一个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下述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油锅灭火的灭火棒,所述灭火棒是将液态灭火剂组合物密封包装于塑料袋中0-40℃储存;
所述灭火剂组合物包括碳酸钾40-60份、碳酸氢钾10-30份、尿素5-15份和水80-120份。
优选地,每袋塑料袋装灭火剂组合物60-80mL;所述塑料袋为PVC材质。
优选地,所述灭火剂组合物包括碳酸钾50份、碳酸氢钾20份、尿素10份和水100份。
优选地,所述灭火剂组合物的制备方法是:先将40-60份碳酸钾搅拌溶解于80-120份水中,然后加入10-30份碳酸氢钾搅拌至溶解,最后加入5-15份尿素搅拌至溶解,得到灭火剂组合物。
为解决上述第二个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下述技术方案:
将上述密封有灭火剂组合物的塑料袋直接放入油锅中。连同包装袋一起放入即可,因为油有飞溅的危险,所以不能投掷或用力抛入。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发明制备工艺简单,当采用PVC材质的包装袋时,由于PVC本身具有自熄性,因此更利于油锅灭火。
(2)本发明只需要轻轻放入锅中即可灭火,灭火速度快,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下面结合优选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说明。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下面所具体描述的内容是说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不应以此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实施例1
(1)将40份碳酸钾搅拌溶解于80份水中,然后加入10份碳酸氢钾搅拌至溶解,最后加入5份尿素搅拌至溶解,得到灭火剂组合物;
(2)将步骤(1)制备的灭火剂组合物密封于PVC塑料袋中,80mL/袋,得到产品用于油锅灭火的灭火棒。
实施例1制备的灭火棒的应用:在油锅中加入花生油0.6L,然后将油锅加热至起火,发现起火30s后关闭油锅加热器,然后在油锅中加入实施例1制备的灭火棒1根,油锅中的火熄灭。将油锅中的剩余物倒掉,清水冲洗油锅即可。
实施例2
(1)将60份碳酸钾搅拌溶解于100份水中,然后加入30份碳酸氢钾搅拌至溶解,最后加入15份尿素搅拌至溶解,得到灭火剂组合物;
(2)将步骤(1)制备的灭火剂组合物密封于塑料袋中,60mL/袋,得到产品用于油锅灭火的灭火棒。
实施例2制备的灭火棒的应用:在油锅中加入大豆油0.8L,然后将油锅加热至起火,发现起火35s后关闭油锅加热器,然后在油锅中逐一加入实施例2制备的灭火棒2根,油锅中的火熄灭。将油锅中的剩余物倒掉,清水冲洗油锅即可。
实施例3
(1)将50份碳酸钾搅拌溶解于90份水中,然后加入20份碳酸氢钾搅拌至溶解,最后加入10份尿素搅拌至溶解,得到灭火剂组合物;
(2)将步骤(1)制备的灭火剂组合物密封于PVC塑料袋中,70mL/袋,得到产品用于油锅灭火的灭火棒。
实施例3制备的灭火棒的应用:在油锅中加入花生油0.6L,然后将油锅加热至起火,发现起火20s后关闭油锅加热器,然后在油锅中加入实施例3制备的灭火棒1根,油锅中的火熄灭。将油锅中的剩余物倒掉,清水冲洗油锅即可。
显然,本发明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是属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列。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青岛龙驰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未经青岛龙驰消防器材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307745.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