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复方中药口服液无效
| 申请号: | 201410280819.8 | 申请日: | 2014-06-2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27424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10 |
| 发明(设计)人: | 不公告发明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法莫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36/736 | 分类号: | A61K36/736;A61K9/08;A61P11/04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215129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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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复方 中药 口服液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生物医药领域,提供了一种复方中药口服液,对咽喉肿胀、刺痛、声带嘶哑等有较好的预防和治疗作用。
背景技术
咽喉肿痛,多见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咽炎、喉炎、扁桃体炎等症,多为细菌或病毒感染所致。据我国最新医学临床患者数据显示,患有咽喉炎的患者约占健康人群的40%,该类患者咽部异物感明显,咽壁充血,有咽部疼痛不适、痰多、头痛、发热等症状。
中医理论素有“咽喉口齿诸病皆属于火”之说,咽喉不适的症状在气候燥热时更易发生,加上由于烟酒过度、经常熬夜、食用辛辣食物、过多使用空调等不良生活方式,越来越多的人会遇到咽喉干、痒、疼、紧、涩等问题,严重者甚至遭受咽喉肿胀、刺痛、声带嘶哑等痛苦折磨。
近年来,中药材在清咽润喉类产品中的应用量逐年上升,中药材在解决咽喉问题具有独特的优势。
发明内容
本发明秉承医圣李时珍《本草纲目》中“药食同源”的保健养生观,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将有效中药材配伍组方成效果显著的清咽润喉类产品。
本发明以乌梅、菊花、甘草、青果为主要原料,提供一种复方中药口服液,对咽喉肿胀、刺痛、声带嘶哑等有较好的预防和治疗作用。
为此,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是提供了一种复方中药口服液,其特征在于含有下述重量份的原料药:乌梅5-10份、菊花15-30份、甘草5-15份、青果2-10份。
上述本发明的复方中药口服液,还可以含有食用或药用辅料。
上述可以加入的食用或药用辅料包括:稀释剂、助悬剂、抗氧化剂、乳化剂、崩解剂、黏合剂和防腐剂。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复方中药口服液
乌梅8份、菊花15份、甘草5份、青果6份,加水20倍量,用超高压提取设备加压至400Mpa,保压8分钟,提取液超滤、浓缩、灌装,即得。
实施例2.复方中药口服液
乌梅10份、菊花30份、甘草15份、青果10份,加水20倍量,用超高压提取设备加压至400Mpa,保压8分钟,提取液超滤、浓缩、灌装,即得。
实施例3.复方中药口服液
乌梅5份、菊花20份、甘草10份、青果2份,加水20倍量,用超高压提取设备加压至400Mpa,保压8分钟,提取液超滤、浓缩、灌装,即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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