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机动车的照明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10267611.2 | 申请日: | 2014-06-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35721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26 |
发明(设计)人: | M·里特;K·舒斯特;P·S·博德加 | 申请(专利权)人: | 汽车照明罗伊特林根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10 | 分类号: | F21S8/10;F21V8/00;F21W10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路盛律师事务所11326 | 代理人: | 常利强 |
地址: | 德国罗***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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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机动车 照明 装置 | ||
1.一种机动车的照明装置(50),该照明装置(50)包含至少一个用来发出光线的光源(18、18′、18″)和光导体结构(10),该光导体结构(10)包括至少一个构成为块状镜头(12、12′、12″)的板状光导体,该光导体具有两个相对而置的相互隔开的边界面(17)、全反射的侧表面(16、16′、16″)和光退耦面(19、19′、19″),该侧表面在设置于边界面(17)之间的中间区域的一部分上延伸,该光退耦面在该中间区域的另一部分上延伸,其中在这些边界面(17)中的至少一个上设置有耦合部段,光源(18;18′;18″)的光线通过该耦合部段耦合到块状镜头(12;12′;12″)中并且偏转到该块状镜头(12、12′、12″)的平面上,并且该耦合的光线通过光退耦面(19;19′;19″)输出,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导体结构(10)除了该至少一个块状镜头(12、12′、12″)以外还具有至少一个呈棒状的光导体(24),该光导体具有沿着光导体(24)的纵向延伸部位延伸的光输出面(23);
其中,一方面所述至少一个块状镜头(12、12′、12″)面向光导体(24)的块状镜头(12″)和另一方面所述光导体(24)集成地构成为整体的构件;
并且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块状镜头(12、12′、12″)的光退耦面(19、19′、19″)以及棒状的光导体(24)的光输出面(23)一起形成整个光导体结构(10)的共同输出面(2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50),其特征在于,耦合部段包含设置在边界面(17)中的一个中的凹陷处,在该凹陷处中设置有至少一个光源(18、18′、18″),其中该凹陷处的壁板的至少一部分构成为用于由该至少一个光源(18;18′;18″)发出的光线的光耦合位置(20;20′;2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50),其特征在于,耦合部段可包含设置在这些边界面(17)中的一个中的偏转镜头(61),并且包含设置在相对而置的另一边界面(17)上的光耦合位置,因此由该至少一个光源(18;18′;18″)发出的光线通过该光耦合位置输入块状镜头(12;12′;12″)中并且从该处由偏转镜头(61)偏转到块状镜头(12;12′;12″)的平面中。
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50),其特征在于,光退耦元件(30)这样设置在棒状光导体(24)中,使得该光线通过光输出面(23)退耦。
5.根据上述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50),其特征在于,棒状光导体(24)的光输出面(23)在包含光导体(24)的主要光输出方向(14)的平面中弯曲。
6.根据上述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50),其特征在于,棒状光导体(24)的光输出面(23)在垂直于光导体(24)的主要光输出方向(14)的平面中弯曲。
7.根据上述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50),其特征在于,该至少一个棒状光导体(24)和该至少一个块状镜头(12、12′、12″)构造得用来产生不同的光功能。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所述的照明装置(50),其特征在于,该至少一个棒状光导体(24)配备有至少一个用来发出光线的光源(28),该光源耦合到该至少一个光导体(24)中。
9.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50),其特征在于,该至少一个棒状光导体(24)相对于该至少一个块状镜头(12、12′、12″)这样设置,使光线从该至少一个块状镜头(12、12′、12″)耦合到该至少一个棒状光导体(24)中。
10.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50),其特征在于,该至少一个棒状光导体(24)相对于该至少一个块状镜头(12、12′、12″)这样设置,使光线从该至少一个棒状光导体(24)耦合到块状镜头(12、12′、12″)中。
11.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50),其特征在于,在逆着照明装置(50)的主要光输出方向(14)的视线上看,照明装置(50)的背景(38)构成为镜面化的、磨砂的或带图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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