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发光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10237251.1 | 申请日: | 2014-05-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54067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5-27 |
发明(设计)人: | 蒲计志;李承鸿;王子翔;许胜闳;郑惟纲;潘锡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璨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2/00 | 分类号: | F21S2/00;F21V19/00;F21V5/00;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苏州威世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35 | 代理人: | 杨林洁 |
地址: | 中国台湾桃园县龙***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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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半导体照明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发光装置。
背景技术
发光二极管(light emitting diode, LED)本身所发出来的光是一种指向性的光源,并非如传统灯泡为一种发散型的光源。因此,发光二极管在应用上会受到限制。举例而言,传统发光二极管在一般室内或室外的照明应用无法或难以达到所需要的照明效果。另外,传统发光二极管的发光装置仅可单面发光,具有较低的发光效率。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发光装置,解决了传统发光二极管的发光装置仅可单面发光,具有较低发光效率的技术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一种发光装置,包括:
承载座,所述承载座具有对称中心;以及
多个半导体发光组件,所述半导体发光组件设置在所述承载座上且环绕所述对称中心;
其中,所述多个半导体发光组件中至少一个半导体发光组件包括:
透明基板,所述透明基板具有相对设置的支撑面与第二主表面;以及
发光二极管结构,设置于所述支撑面,且与未设置所述发光二极管结构的至少一部分的所述支撑面形成可发光的第一主表面,所述发光二极管结构发出的至少一部分光线通过所述透明基板且由所述第二主表面出光。
作为本发明上述发光装置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承载座与所述多个半导体发光组件中至少一个半导体发光组件之间有第一夹角,且所述第一夹角介于30-150度。
作为本发明上述发光装置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承载座与所述多个半导体发光组件中至少一个半导体发光组件之间有第一夹角,且所述第一夹角介于60-90度。
作为本发明上述发光装置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承载座与所述多个半导体发光组件中至少一个半导体发光组件之间有第一夹角,且所述第一夹角等于或相近于60度。
作为本发明上述发光装置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承载座与所述多个半导体发光组件中至少一个半导体发光组件之间有第一夹角,且所述第一夹角等于或相近于80度。
作为本发明上述发光装置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多个半导体发光组件中至少两个半导体发光组件以非平行方式排列。
作为本发明上述发光装置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多个半导体发光组件中至少两个半导体发光组件以平行方式排列。
作为本发明上述发光装置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多个半导体发光组件中至少一个半导体发光组件的主发光面不面朝所述对称中心。
作为本发明上述发光装置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多个半导体发光组件至少包括第一群发光组件及第二群发光组件,所述第一群发光组件与所述对称中心间的距离不同于所述第二群发光组件与所述对称中心间的距离。
作为本发明上述发光装置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一群发光组件与所述对称中心间的距离介于10-13.5毫米。
作为本发明上述发光装置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二群发光组件与所述对称中心间的距离介于2-13.5毫米。
作为本发明上述发光装置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多个半导体发光组件至少包括第一群发光组件及第二群发光组件,所述第一群发光组件的高度不同于所述第二群发光组件的高度。
作为本发明上述发光装置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发光装置还包括:
多个支架,设置于所述承载座与所述多个半导体发光组件中至少一部分半导体发光组件之间。
作为本发明上述发光装置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多个支架的长度介于5-20毫米。
作为本发明上述发光装置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多个半导体发光组件至少包括第一群发光组件及第二群发光组件,所述第一群发光组件与所述承载座之间的第一夹角不同于所述第二群发光组件与所述承载座之间的第一夹角。
作为本发明上述发光装置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一群发光组件与所述第二群发光组件交错排列于所述承载座。
作为本发明上述发光装置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一群发光组件与所述第二群发光组件交错排列于所述承载座。
作为本发明上述发光装置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一群发光组件与所述第二群发光组件交错排列于所述承载座。
作为本发明上述发光装置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承载座为星形或轮形。
作为本发明上述发光装置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承载座包括至少两个鳍片,所述多个半导体发光组件中至少一个半导体发光组件设置于所述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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