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使用安卓系统的电视机的操控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10175657.1 | 申请日: | 2014-04-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29668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16 |
发明(设计)人: | 谭凯 | 申请(专利权)人: |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3 | 分类号: | H04N21/43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44237 | 代理人: | 张全文 |
地址: | 516006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使用 系统 电视机 操控 方法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电视机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使用安卓系统的电视机的操控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当希望使用外部接入的按键控制设备(如电视遥控器、手机等)控制电视机时,需要将该按键控制设备所能触发的事件注入到电视机所使用的安卓系统中,这需要安卓系统提供注入事件的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API)接口。由于本地层(Native)没有提供现成的API接口,因此只能通过JAVA层提供的注入事件的API接口。但是,在JAVA层进行事件注入的方式,在时间上相对较长,影响用户体验。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使用安卓系统的电视机的操控方法及装置,旨在解决现有技术在JAVA层实现事件注入,时间长,影响用户体验的问题。
第一方面,一种基于使用安卓系统的电视机的操控方法,在所述安卓系统的框架层添加事件截取单元,在所述安卓系统的应用层添加事件注入单元,所述安卓系统的内核层添加驱动程序单元;所述操控方法包括:
S1,所述事件截取单元在检测到当次事件时判断所述当次事件是否为按键控制设备触发的,如果是,则向所述事件注入单元发送广播指令;
S2,所述事件注入单元在检测到所述广播指令时向所述驱动程序单元发送事件注入指令和与电视机的当前工作模式匹配的事件转换表,所述事件转换表记录有按键事件与响应动作的一一映射关系;
S3,所述驱动程序单元在检测到所述事件注入指令时在所述安卓系统的内核层中写入与所述当前工作模式匹配的事件转换表,以使得再在接收到所述按键控制设备触发的按键事件时从所述当前工作模式的事件转换表中查找与接收到的按键事件匹配的响应动作并通过查找到的响应动作控制电视机。
第二方面,一种基于使用安卓系统的电视机的操控装置,包括事件截取单元、事件注入单元以及驱动程序单元:
所述事件截取单元,添加于所述安卓系统的框架层,用于:在检测到当次事件时判断所述当次事件是否为按键控制设备触发的,如果是,则向所述事件注入单元发送广播指令;
所述事件注入单元,添加于所述安卓系统的应用层,用于:在检测到所述广播指令时向所述驱动程序单元发送事件注入指令和与电视机的当前工作模式匹配的事件转换表,所述事件转换表记录有按键事件与响应动作的一一映射关系;
所述驱动程序单元,添加于所述安卓系统的内核层,用于:在检测到所述事件注入指令时在所述安卓系统的内核层中写入与所述当前工作模式匹配的事件转换表,以使得再在接收到所述按键控制设备触发的按键事件时从所述当前工作模式的事件转换表中查找与接收到的按键事件匹配的响应动作并通过查找到的响应动作控制电视机。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通过在所述安卓系统的框架层添加事件截取单元,在所述安卓系统的应用层添加事件注入单元,以及在所述安卓系统的内核层添加驱动程序单元,能够在电视机切换到当前工作模式时,将该当前工作模式所需的事件映射表写入所述安卓系统的内核层,快速实现工作模式切换时的事件注入,更具用户体验。
附图说明
图1是现有技术提供的基于使用安卓系统的电视机的操控方法的实现流程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基于使用安卓系统的电视机的操控装置的组成结构图;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在安卓系统中添加基于使用安卓系统的电视机的操控装置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图1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基于使用安卓系统的电视机的操控方法的实现流程,详述如下: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基于使用安卓系统的电视机的操控方法,适用于已安装安卓系统的电视机;具体地,通过在所述安卓系统的框架层添加事件截取单元,在所述安卓系统的应用层添加事件注入单元,在所述安卓系统的内核层添加驱动程序单元,驱动程序单元为一个后台运行的apk,用于监听广播事件,并向驱动程序单元注入事件命令,实现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基于使用安卓系统的电视机的操控方法。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175657.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