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活性炭纤维靠垫无效
申请号: | 201410142002.4 | 申请日: | 2014-04-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0811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09 |
发明(设计)人: | 周茅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同康特种活性炭纤维面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C27/12 | 分类号: | A47C27/12;C10B57/14 |
代理公司: | 南通市永通专利事务所 32100 | 代理人: | 葛雷 |
地址: | 226000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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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活性炭 纤维 靠垫 | ||
1.一种活性炭纤维靠垫,包括靠垫本体,其特征是:在靠垫本体中设有活性炭纤维材料层;活性炭纤维炭化处理时,低温热处理炉从157℃开始升温,每分钟升温4-9℃,升温至302-310℃,然后恒温6-13分钟后再升温至320-340℃,然后进行冷却至温度低于90℃,低温热处理炉的进出口加氮气气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性炭纤维靠垫,其特征是:活性炭纤维材料层由1~2层或多层活性炭纤维材料组成;活性炭纤维炭化处理时,低温热处理炉从157℃开始升温,每分钟升温9℃,升温至307℃,然后恒温13分钟后再升温至330℃,然后进行冷却至温度低于90℃,低温热处理炉的进出口加氮气气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性炭纤维靠垫,其特征是:在活性炭纤维材料层外设有无纺布外包层;活性炭纤维炭化处理时,低温热处理炉从157℃开始升温,每分钟升温8℃,升温至309℃,然后恒温9分钟后再升温至336℃,然后进行冷却至温度低于90℃,低温热处理炉的进出口加氮气气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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