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智能终端和无线音箱的卡拉OK系统及其实现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410085878.X | 申请日: | 2014-03-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74005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18 |
发明(设计)人: | 张文民;曹克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翼动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R27/00 | 分类号: | H04R27/00;G10H1/36 |
代理公司: | 宁波市鄞州甬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28 | 代理人: | 代忠炯 |
地址: | 315010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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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智能 终端 无线 音箱 卡拉 ok 系统 及其 实现 方法 | ||
1.一种基于智能终端和无线音箱的卡拉OK系统,它包括智能终端和无线音箱,无线音箱包括依次电连接的第二无线通讯单元、微处理器、音频功放和音箱喇叭,智能终端包括麦克风、模数转换单元、音乐存储单元和第一无线通讯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智能终端还包括混音单元,音乐存储单元与混音单元的输入端电连接,麦克风经模数转换单元与混音单元的输入端电连接,混音单元的输出端与第一无线通讯单元电连接,第一无线通讯单元和第二无线通讯单元之间为无线通信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终端和无线音箱的卡拉OK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无线通讯单元为第一蓝牙通讯单元,第二无线通讯单元为第二蓝牙通讯单元。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终端和无线音箱的卡拉OK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无线通讯单元为第一wifi通讯单元,第二无线通讯单元为第二wifi通讯单元,第一wifi通讯单元和第二wifi通讯单元之间通过无线路由器进行通信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智能终端和无线音箱的卡拉OK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智能终端和无线音箱均有n个,智能终端与无线音箱通过无线路由器一一对应的通信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基于智能终端和无线音箱的卡拉OK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卡拉OK系统包括有若干个无线路由器,每个无线路由器均电连接有无线摄像头和数字电视机,每个无线路由器均通过互联网连接至云端服务器。
6.一种基于智能终端和无线音箱的卡拉OK系统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将智能终端和无线音箱通过蓝牙技术或wifi技术建立无线通信连接;
2)、在智能终端和无线音箱连接成功后,智能终端和无线音箱之间进行授权认证,如果该智能终端和无线音箱的连接是合法的,则智能终端和无线音箱之间可以传输音频数据,然后进行步骤3),如果该智能终端和无线音箱的连接是不合法的,则智能终端和无线音箱之间无法传输音频数据;
3)、智能终端上的混音模块把从麦克风获取的声音数据和从音乐存储单元获取的音乐数据进行混音,并将混音后的数据通过蓝牙技术或wifi技术传输到无线音箱来作为无线音箱的音源,使得无线音箱同步播放音乐存储单元中的音乐信号和从麦克风获取的声音信号,实现卡拉OK功能。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基于智能终端和无线音箱的卡拉OK系统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骤2)中智能终端和无线音箱之间进行授权认证的过程如下:
在智能终端和无线音箱连接成功后,无线音箱发送一验证序列给智能终端,同时无线音箱对该验证序列用无线音箱上的预置算法进行计算产生验证码1,智能终端接收到验证序列后用智能终端上的预置算法进行计算产生验证码2,智能终端将验证码2回传给无线音箱,无线音箱比较验证码1和验证码2,如果两者相同,则判定该智能终端和无线音箱的连接是合法的,如果两者不相同,则判定该智能终端和无线音箱的连接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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