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梳齿板伸缩缝上的止水挡灰构造有效
申请号: | 201410033192.6 | 申请日: | 2014-01-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4159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23 |
发明(设计)人: | 周良;陆元春;沙丽新;黄锦源;黄桂福;傅若梁;朱鹏志;管闻达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上海汇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1D19/06 | 分类号: | E01D19/06 |
代理公司: | 上海硕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1251 | 代理人: | 王法男 |
地址: | 200011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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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梳齿 伸缩 缝上 止水 构造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桥梁工程施工部件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梳齿板伸缩缝上的止水挡灰构造。
背景技术
如图1和图2所示,传统梳齿板伸缩缝安装时,钢结构的梳齿板1及其下面的止水橡胶带2无法像型钢伸缩缝一样上翘,通常断在防撞护栏3内缘位置,相邻防撞护栏的连接间隙中内嵌泡沫板4,外周嵌弹性防水密封膏。由于该种构造处理,常常导致桥面雨水沿防撞护栏3内缘与梳齿板伸缩缝之间的缝隙滴落,造成桥梁下部结构表面形成水渍;而且如果雨水长期积聚在下部结构顶面,也会对结构本身造成侵蚀。
发明内容
有鉴于现有技术的上述不足,本发明提出一种防止桥面雨水直接滴落桥下,避免雨水滴落至桥梁下部结构形成的表面水渍和积水侵蚀下部结构,以及可有效阻挡垃圾或灰尘进入设置在防撞护栏缝隙中的止水橡胶带内的用于梳齿板伸缩缝上的止水挡灰构造。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梳齿板伸缩缝上的止水挡灰构造,包括铺设在梳齿板伸缩缝上的止水橡胶带,所述止水橡胶带靠近防撞护栏的侧边向上延伸形成上翘段,所述上翘段沿所述防撞护栏内缘线形由所述防撞护栏与梳齿板之间的缝隙向上延伸,并密贴在所述防撞护栏上,在所述上翘段的外侧面还覆盖有一跨越防撞护栏间隙与防撞护栏内缘相同线形的薄板。
较佳的,所述上翘段通过膨胀螺栓固定在所述防撞护栏上。
较佳的,所述薄板为薄钢板或薄不锈钢板。
较佳的,所述薄板与所述防撞护栏的固定端位于所述梳齿板伸缩缝的同一侧上。
较佳的,所述薄板用膨胀螺栓连同上翘段一同固定在所述防撞护栏上。
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通过止水橡胶带的上翘,可防止桥面雨水直接滴落桥下,避免雨水滴落至桥梁下部结构形成的表面水渍和积水对下部结构的侵蚀。
2、止水橡胶带外面覆盖的跨缝钢板可有效阻挡垃圾或灰尘进入设置在防撞护栏缝隙中的止水橡胶带内,以免影响伸缩缝的伸缩性能;而且所述薄板与所述防撞护栏的固定端位于所述梳齿板伸缩缝的同一侧上,对所述薄板进行单向固定,也不会影响伸缩缝的伸缩功能。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作进一步说明,以充分地了解本发明的目的、特征和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传统梳齿板伸缩缝的立面示意图。
图2为传统梳齿板伸缩缝的剖面示意图。
图3为本实施例的用于梳齿板伸缩缝上的止水挡灰构造的立面示意图。
图4为本实施例隐藏薄板时的用于梳齿板伸缩缝上的止水挡灰构造的立面示意图。
图5为本实施例的用于梳齿板伸缩缝上的止水挡灰构造的剖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5为本实施例的用于梳齿板伸缩缝上的止水挡灰构造的剖面示意图。如图5所示,本实施例提出一种用于梳齿板伸缩缝上的止水挡灰构造,包括铺设在梳齿板伸缩缝上的止水橡胶带2,止水橡胶带2靠近防撞护栏3的侧边向上延伸形成上翘段5,上翘段5沿防撞护栏3内缘线形由防撞护栏3与梳齿板1之间的缝隙向上延伸,并如图4所示密贴在防撞护栏3上,如图3所示,在上翘段5的外侧面还覆盖有一跨越防撞护栏3间隙与防撞护栏3内缘相同线形的薄板6。
示例性的,上翘段5先通过膨胀螺栓固定在防撞护栏3上,薄板6为薄钢板或薄不锈钢板,薄板6与防撞护栏3的固定端位于所述梳齿板伸缩缝的同一侧上,如图4所示,薄板6再用另外的膨胀螺栓连同上翘段5一同固定在防撞护栏3上。
本实施例的具体应用情况如下:
本实施例将伸缩缝内止水橡胶带2沿防撞护栏内缘线形上翘一段长度形成上翘段5,夹置在梳齿板1端面与防撞护栏3内侧面之间的缝隙当中。上翘段5通过膨胀螺栓固定在防撞护栏3上,并覆盖上一块跨越防撞护栏3间隙与防撞护栏3内缘相同线形的薄钢板或薄不锈钢板,用膨胀螺栓连同上翘段5一同固定在防撞护栏3上。
通过止水橡胶带2的上翘,可防止桥面雨水直接滴落桥下,避免雨水滴落至桥梁下部结构形成的表面水渍和积水对下部结构的侵蚀。上翘段外面覆盖的薄板6可有效阻挡垃圾或灰尘进入设置在防撞护栏缝隙中的止水橡胶带内,以免影响伸缩缝的伸缩性能;而且对薄板6的单向固定,也不会影响伸缩缝的伸缩功能。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发明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发明的构思做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发明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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