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HCV核心脂质结合结构域单克隆抗体有效
| 申请号: | 201380075956.1 | 申请日: | 2013-12-2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378099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11 |
| 发明(设计)人: | R.齐曼;A.阿尔伯格;D.豪克斯沃思;B.蒂曼;A.S.米尔霍夫;C.马罗尼奇;K.奥蒂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雅培制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7K16/00 | 分类号: | C07K16/00;C12P21/08;C12Q1/70;A61K39/29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权陆军;黄希贵 |
| 地址: | 美国伊***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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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hcv 核心 结合 结构 单克隆抗体 | ||
1.单克隆抗体,其与HCV核心抗原的脂质结合结构域的表位特异性地结合,所述单克隆抗体包含:
(a) 含有SEQ ID NO: 100的重链可变结构域氨基酸序列和含有SEQ ID NO: 382的轻链可变结构域氨基酸序列;或
(b) 含有SEQ ID NO: 20的重链可变结构域氨基酸序列和含有SEQ ID NO: 374的轻链可变结构域氨基酸序列;或
(c) 含有SEQ ID NO: 88的重链可变结构域氨基酸序列和含有SEQ ID NO: 378的轻链可变结构域氨基酸序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克隆抗体,其包含含有SEQ ID NO: 100的重链可变结构域氨基酸序列和含有SEQ ID NO: 382的轻链可变结构域氨基酸序列。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克隆抗体,其包含含有SEQ ID NO: 20的重链可变结构域氨基酸序列和含有SEQ ID NO: 374的轻链可变结构域氨基酸序列。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克隆抗体,其包含含有SEQ ID NO: 88的重链可变结构域氨基酸序列和含有SEQ ID NO: 378的轻链可变结构域氨基酸序列。
5.免疫测定试剂,其包含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单克隆抗体,其中所述抗体用可检测标记物标记或结合至固相。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免疫测定试剂,所述免疫测定试剂进一步包含针对HCV抗原的另外抗体。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免疫测定试剂,其中所述另外抗体是抗-核心抗原抗体。
8.单克隆抗体在制备用于检测试验样品中的HCV的试剂中的用途,所述检测包括:
(i) 使疑似含有HCV的试验样品与针对HCV核心抗原的第一抗体接触,以形成所述第一抗体和位于所述试验样品内的HCV核心抗原之间的第一复合物;
(ii) 使所述第一复合物与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单克隆抗体接触,以形成所述单克隆抗体和在所述第一复合物中的HCV核心抗原之间的第二复合物,其中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单克隆抗体包含可检测标记物;和
(iii) 检测所述第二复合物的所述标记物。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第一抗体针对HCV核心抗原的DNA结合结构域。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权利要求9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ii)的单克隆抗体包含荧光标记物或所述(i)的第一抗体结合至固相。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荧光标记物是吖啶鎓。
12.根据权利要求8、9和11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i)的第一抗体与所述(ii)的单克隆抗体相同或所述(i)的第一抗体与所述(ii)的单克隆抗体不同。
13.根据权利要求8、9和11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试验样品得自患者。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检测适合用在自动化的系统或半自动化的系统中。
15.试剂盒,其包含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单克隆抗体和关于在用于检测试验样品中的HCV的免疫测定中使用所述单克隆抗体的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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