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手机扬声器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320772991.6 | 申请日: | 2013-11-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3691469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02 |
发明(设计)人: | 曹琛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卡迪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03 | 分类号: | H04M1/03 |
代理公司: | 北京联瑞联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11 | 代理人: | 黄冠华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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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机 扬声器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手机领域,具体涉及手机的扬声器结构。
背景技术
手机上经常需要使用扬声器播放音乐或音效,因此在手机上以更低的发声功率达到更大的音量效果,是行业内一直的技术追求。手机的扬声结构一般包括扬声器和设在扬声器旁边的音腔域,行内一般认为音腔域体积越大,扬声效果越好,但音腔的体积越大会增加材料的使用,却不能必然地带来扬声效果的提高。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不足,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扬声效果最优化的扬声器结构,并减少材料的使用。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手机扬声器结构,包括音腔以及容置于音腔内的扬声器,音腔底面设有与扬声器位置对应的发声口;扬声器的体积与音腔的容积比为1:2~2.06。这样的结构使音腔与扬声器的共鸣效率达到最大,保证音量的同时减少材料的使用,性价比高。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为,所述音腔包括相互连通的第一长方体部和第二长方体部;第一长方体部的宽度大于扬声器的宽度,第二长方体部的宽度小于扬声器的宽度;扬声器至于第一长方体部内。这样的结构进一步提高共鸣效果。
再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为,第一长方体部的其中一条长边与第二长方体部的其中一条长边平齐。
优选地,第一长方体部的宽度与长度的比值为1:1.26~1.31;第二长方体部的宽度与长度比值为1:1.75~1.80。
优选地,所述音腔的高度与所述扬声器的高度一致,且音腔的顶面与扬声器的顶面平齐。
本实用新型的手机扬声器结构能有效地提高共鸣效率,在减少音腔体积、节省材料的情况下,仍然能达到最优化的共鸣效果,有效缩小手机体积,消除技术偏见。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手机扬声器结构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手机扬声器结构的正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如图1和图2所示,手机扬声器结构,包括音腔1以及容置于音腔1内的扬声器2。其中,音腔包括第一长方体部11和第二长方体部12,第一长方体部11和第二长方体部12之间直接连通,形成同一个空腔室,第一长方体部11的宽度大于扬声器2的宽度,第二长方体部12的宽度小于扬声器2的宽度;扬声器2至于第一长方体部11内。第一长方体部11的其中一条长边与第二长方体部12的其中一条长边平齐,即音腔1的俯视结构形状为一个大的长方形切去一个角上的小长方形的形状,如图1所示。第一长方体部11的宽度与长度的比值为1:1.26~1.31,本实施例中为1:1.28;第二长方体部12的宽度与长度比值为1:1.75~1.80,本实施例中为1:1.78。所述音腔1的高度与所述扬声器2的高度一致,且音腔1的顶面与扬声器2的顶面平齐,如图2所示,音腔1的底面即手机本体的底板3,音腔1的顶面部分为手机的主板4,音腔1的底面设有与扬声器2位置对应的发声口13。本实施例的结构中,扬声器2的体积与音腔1的容积比例为1:2.056,即除去扬声器2占音腔1的部分,扬声器2体积与音腔1其他部分用于共鸣的空间的体积比为1:1.056。此外,也可以直接把音腔1造成单一长方体的形状,只需保持满足扬声器2的体积与音腔的容积比为1:2~2.06。上文所指的音腔1的容积、长度、宽度以及高度,均指音腔内空间的部分,不包含为制成空腔所用的板状材料的厚度。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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