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防水摄像机有效
申请号: | 201320756055.6 | 申请日: | 2013-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3630492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04 |
发明(设计)人: | 张波;王全搌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景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B17/08 | 分类号: | G03B17/08;H04N5/225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44237 | 代理人: | 张全文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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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防水 摄像机 | ||
1.一种防水摄像机,包括摄像机主体、安装于所述主体上的镜头和安装于所述主体上的前盖,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头上环设有凸台,所述凸台上安装有第一密封圈,所述前盖包括环形侧板和由所述侧板的前端向内延伸的环形抵持板,所述侧板环绕于所述主体外围,并与所述主体固定相连,所述环形抵持板环绕于所述镜头上并抵压所述第一密封圈,所述镜头透过所述环形抵持板外露于所述主体之外。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水摄像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环形压板,所述压板设于所述第一密封圈与所述环形抵持板之间,且所述压板安装于所述前盖中并套设于所述镜头上,所述环形抵持板抵持所述压板,所述压板与所述凸台配合夹持所述第一密封圈。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水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压板与所述主体之间还安装有第二密封圈,所述压板与所述主体部分配合夹持所述第二密封圈。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水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压板为玻璃板、金属板或塑料板。
5.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防水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外围还套设有第三密封圈,所述侧板抵压所述第三密封圈。
6.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防水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上设有外螺纹,所述侧板内侧设有与所述外螺纹配合的内螺纹,所述侧板螺纹连接于所述主体外围。
7.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防水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台与所述镜头的外壳是一体成型的。
8.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防水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密封圈为O型密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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