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氨氮吹脱吸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20697360.2 | 申请日: | 2013-11-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3545720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16 |
发明(设计)人: | 陆钢;刘鹏;崔海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道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2F1/20 | 分类号: | C02F1/20;B01D53/18;C02F101/16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90 | 代理人: | 田利琼 |
地址: | 523808 广东省东莞市松***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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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氨氮吹脱 吸收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污水处理中对氨氮吹脱吸收的处理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氨氮吹脱吸收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在污水处理中,高浓度氨氮废水来源甚广且排放量大。如化肥、焦化、石化、制药、食品、垃圾填埋场等均产生大量高浓度氨氮废水。
氨氮排入水体,特别是流动缓慢的湖泊、海湾,容易引起水藻类及其他微生物大量繁殖,形成富营养化污染,除了会使自来水处理厂运行困难,造成饮用水的异味外,严重时会使水中溶解氧下降,鱼类大量死亡。为满足公众不断提高的环境质量要求,国家对氨氮制订了越来越严格的排放标准,研究开发经济、高效的除氮处理技术和设备已成为水污染控制工程领域研究的重点和热点。
目前氨氮废水的处理方法主要有空气吹脱法,空气吹脱法是使水作为不连续相与空气接触,利用水中组分的实际浓度与平衡浓度之间的差异,使氨氮转移至气相而去除。现有的氨氮吹脱装置基本上都是采用在废水中打入压缩空气,使高压空气与废水相碰撞混合,待气液充分接触后,再由喷嘴喷出进行后续处理。这种设备价格较高,体积较大,适用于废水处理量较大的企业,但不适用于很多小微型企业,这些企业一天产生的废水量较少,采用现有的设备成本高,且能耗大。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目前现有的氨氮吹脱设备成本高、体积大、处理量大不适用于小微型企业使用的问题而提供的一种氨氮吹脱吸收装置。
为达到上述功能,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氨氮吹脱吸收装置,包括吹脱塔和吸收塔,所述吸收塔设置在所述吹脱塔的上方,所述吹脱塔的顶部设置有吸气风机,所述吸气风机的进气口与吹脱塔相连通,所述吸气风机的出气口与所述吸收塔相连通,所述吹脱塔的内部从上到下依次设置有液化板、喷淋机构、加压泵和回收槽,所述加压泵的出水口与所述喷淋机构相连接,废水经所述加压泵抽取加压后由所述喷淋机构雾化喷出;所述吸收塔的上方设置有出气口,所述吸收塔的内部设置有吸收填料层。
优选地,所述液化板呈伞状。
优选地,所述喷淋机构是高雾化实心螺旋喷头。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种氨氮吹脱吸收装置,包括吹脱塔和吸收塔,所述吸收塔设置在所述吹脱塔的上方,所述吹脱塔的顶部设置有吸气风机,所述吸气风机的进气口与吹脱塔相连通,所述吸气风机的出气口与所述吸收塔相连通,所述吹脱塔的内部从上到下依次设置有液化板、喷淋机构、加压泵和回收槽,所述加压泵的出水口与所述喷淋机构相连接,废水经所述加压泵抽取加压后由所述喷淋机构雾化喷出;所述吸收塔的上方设置有出气口,所述吸收塔的内部设置有吸收填料层;在使用时,通过设置高压泵和喷淋机构,使废水经高压泵加压后在喷淋机构呈雾状喷出,雾化后的废水与空气充分接触形成微小液滴,从微小液滴中逸出的气氨被设置在吹脱塔顶部的吸气风机迅速带走,进入吸收塔并被设置在吸收塔内的吸收填料层吸收,而微小液滴在液化板回流到回收槽中,从而完成废水的氨氮吹脱和吸收;与现有的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简单、能耗低、价格便宜,适用于小微型企业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1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阐述:
如图1所示的一种氨氮吹脱吸收装置,包括吹脱塔1和吸收塔2,吸收塔2设置在吹脱塔1的上方,吹脱塔1的顶部设置有吸气风机3,吸气风机3的进气口与吹脱塔1相连通,吸气风机3的出气口21与吸收塔2相连通,吹脱塔1的内部从上到下依次设置有液化板4、喷淋机构5、加压泵6和回收槽7,加压泵6的出水口与喷淋机构5相连接,废水经加压泵6抽取加压后由喷淋机构5雾化喷出;吸收塔2的上方设置有出气口21,吸收塔2的内部设置有吸收填料层8。
喷淋机构5设置在液化板4的正下方,为使经加压泵6加压后的废水经喷淋机构5喷出时完全雾化,在本实施例中,喷淋机构5采用高雾化实心螺旋喷头。
为加大液化板4与雾气的接触面积,并有利于在液化板4上液化的小液滴,沿着液化板4回落到回收槽7上,在本实施例中,液化板4的结构设计为伞状结构。
以上所述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例,并非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故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应包括于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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