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双通道气液分离器有效
申请号: | 201320674755.0 | 申请日: | 2013-10-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3626798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04 |
发明(设计)人: | 孙仲伟;杨连行;赵树伟;闫占辉;梁丹;刘莉;刘伟;董永强;刘向明;冯久鸿;刘欢;万桂锋;王萍;徐鹏;任庆伟;张本芳;丁红霞;梁祥稷;郝国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B43/36 | 分类号: | E21B43/3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董惠石 |
地址: | 100007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双通道 分离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油井采油气液分离装置,尤其是一种双通道气液分离器。
背景技术
在石油开采中,部分油田因油气井较多,开采时泵效低、井底流压难以控制以及产量波动大,随着大部分区块已进入开发中后期生产,油层压力逐渐递减、供液能力下降、层间矛盾突出。另外,在钻井、采油生产过程中,由于地层污染、堵塞及解蜡等情况,洗井作业是较有效的解决措施,但低压井洗井作业时,现有工艺由于地层压力较低,洗井液进入地层造成油层再次污染、堵塞。
有鉴于此,本设计人根据多年从事本领域和相关领域的生产设计经验,研制出一种双通道气液分离器,以期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在于提供一种双通道气液分离器,通过将原油中的气液分离,克服了因油井含气量大所引起的泵效低、井底流压难以控制的缺陷。
为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双通道气液分离器,包括有:
分离器本体,为一圆柱状结构,其两端对应连接有一上管部及一下管部,所述下管部的自由端连接有一变径接头,所述分离器本体的上端面凹设有一容室,并相邻于所述容室的至少一侧沿轴向设有贯通的出液通道,所述出液通道对应连通所述上管部及下管部,所述分离器本体的侧壁上沿径向贯通的设有与所述容室相连通的进液通道,所述进液通道与所述出液通道不连通;
分流筛管,其上端的端口处缩径形成有一环形密封部,其下端与所述上管部的自由端通过螺纹连接固定,所述分流筛管的侧壁上开设有多个筛孔;
导流管,其上端形成有一接箍,所述接箍位于所述分流筛管内,所述导流管的下端螺接固定于所述容室内,所述导流管的外侧面与所述分流筛管的内壁之间形成环空,所述环空与所述上管部的内腔相连通。
如上所述的双通道气液分离器,其中,所述出液通道的数量为两个,两所述出液通道位于所述容室的两相对侧。
如上所述的双通道气液分离器,其中,所述分离器本体与所述上管部及下管部为一体成型。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双通道气液分离器,具有气液分离功能,通过设置分离器本体、分流筛管及导流管,在工作时将原油中的气液分离,克服了因油井含气量大所引起的泵效低、井底流压难以控制以及产量波动大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特别适用于油气比大于100的含气油井,能更明显的提高泵效。另外,在洗井时,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避免洗井液污染油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双通道气液分离器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双通道气液分离器的另一整体结构示意图,其是沿轴向相对于图1旋转90度后的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的分离器本体在图1中A-A线处的剖视图。
主要元件标号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目的和效果有更加清楚的理解,现对照附图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双通道气液分离器的整体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双通道气液分离器的另一整体结构示意图,其是沿轴向相对于图1旋转90度后的剖视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的分离器本体在图1中A-A线处的剖视图。
参见图1至图2,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双通道气液分离器,包括有分离器本体1、分流筛管2及导流管3,其中:
所述分离器本体1为一圆柱状结构,其两端对应连接有一上管部4及一下管部5,所述下管部5的自由端连接有一变径接头6,所述分离器本体1的上端面凹设有一容室11,并相邻于所述容室11的至少一侧沿轴向设有贯通的出液通道12,所述出液通道12对应连通所述上管部4及下管部5,所述分离器本体1的侧壁上沿径向贯通的设有与所述容室11相连通的进液通道13,所述进液通道13与所述出液通道12不连通,即所述出液通道12与进液通道13在所述分离器1上的位置相互错开,其中,在图1所示的结构中,优选该出液通道12与进液通道13沿周向间隔90度,且该进液通道13沿径向贯穿该容室11的底部;
所述分流筛管2上端的端口处缩径形成有一环形密封部21,其下端与所述上管部4的自由端通过螺纹连接固定,所述分流筛管2的侧壁上开设有多个筛孔22;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674755.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