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智能视频监控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320525007.6 | 申请日: | 2013-08-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3482325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12 |
发明(设计)人: | 林国余;李福全;张宇歆;陶熙;刘亚群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南大学;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 |
代理公司: | 北京瑞思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41 | 代理人: | 李涛 |
地址: | 215123 江苏省苏州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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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智能 视频 监控 系统 | ||
1.一种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互相进行数据传输的服务器端设备和客户端设备,所述服务器端设备,包括互相进行数据传输的视频数据采集模块、第一实时视频存储模块、智能视频监控模块、实时报警模块和第一实时通讯模块;所述客户端设备,包括互相进行数据传输的第二实时通讯模块、实时视频显示模块、报警信息存储模块和第二视频存储模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器端设备与所述客户端设备通过无线网络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网络连接包括3G移动网络或WLAN。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器端设备,包括:具有摄像头、存储模块和3G无线模块的基于Android操作系统的手机或平板电脑。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客户端设备,包括:具有3G无线模块和存储模块的基于Android操作系统的手机或平板电脑。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数据采集模块,对原始视频图像数据的实时采集,并将采集到的图像数据传入所述智能视频监控模块和所述第一实时视频存储模块中,并通过第一实时通讯模块发送至客户端设备的所述实时视频显示模块中;
所述智能视频监控模块,对所述视频数据采集模块所采集的图像信息进行处理和分析;向所述实时报警模块发送启动信号,并将异常图像截图通过所述第一实时通讯模块发送到运行客户端设备的所述报警信息存储模块上;
所述第一实时视频存储模块,对所述视频数据采集模块实时采集到的所有视频数据进行软件编码,并存储;
所述实时报警模块,在接收到所述所示智能视频监控模块发出的启动命令后,自动启动报警;
所述实时视频显示模块,将服务器端设备中所述视频数据采集模块发送来的视频流文件解压缩、解码并实时显示;
所述第二视频存储模块,将所述实时视频显示模块上播放的视频,实时存储;
所述报警信息存储模块,存储异常图像数据;
所述第一实时通讯模块和所述第二实时通讯模块,实现所述服务器端设备和所述客户端设备的实时通讯。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实时通讯模块和第二实时通讯模块包括控制信息交互模块、报警信息传输模块和视频流传输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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