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基于物联网的执法记录仪有效
申请号: | 201320524620.6 | 申请日: | 2013-08-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3788312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20 |
发明(设计)人: | 曹永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曹永军 |
主分类号: | H04L29/08 | 分类号: | H04L29/08;H04N7/18;H04W4/02 |
代理公司: | 济南圣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7221 | 代理人: | 张勇 |
地址: | 250101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联网 执法 记录仪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执法记录仪。
背景技术
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物联网通过智能感知、识别技术与普适计算、泛在网络的融合应用,被称为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世界信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浪潮。物联网是互联网的应用拓展,与其说物联网是网络,不如说物联网是业务和应用。因此,应用创新是物联网发展的核心,以用户体验为核心的创新2.0是物联网发展的灵魂。
执法记录仪是公安部制定标准的产品,是具有音视频记录本地存储的电子设备,随着公安业务的需求,远程监看,GPS定位,下达指令等多种需求,成为该行业前瞻市场需要。
公安部要求所有一线执法民警执法时必须携带执法记录仪,这是公安部规范化建设重要标志,现在警察要实现远程观看,GPS信息回传等大部分利用3G单兵图传设备,将执法记录仪的AV OUT视频、音频接入3G模块来传输,GPS信号有的采用GSM模块来传输,有的采用利用3G传输模块的传输模块来传输,这样的做法,就必须有一根AV OUT视频链接线连接,另外,3G图传设备功能过于单一,仅是传输视频,而且功耗挺大,体积偏大,携带身上并不方便,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广物联网技术,如果推出物联网执法记录仪符合国家发展需要,促进执法智能化,网络化。
物联网执法记录仪目前借助警察随身携带3G智能产品,如3G网络的警务通、3G无线通信转发设备、3G平板电脑、以及带网络传输等智能产品,与3G移动网络连通,3G移动网络与室内的互联网进行互通,实现了前端执法记录仪后端监看,查询,GPS定位,下指令等各种动作。
目前执法记录仪在现场执法时基本上是本地存储,不接入移动网络进行实时传输视频或者进行数据传输,指令传递,执法记录仪与服务器的之间的不进行数据传输,而且执法记录仪与服务器之间的数据现场实时传输存在一定的技术困难,并不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就解决的。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执法记录系统及其通信数据传输方法,它具有实现了在执法现场执法记录仪通过无线通信转发设备实现与服务器之间的实时通信,服务器从执法记录仪得到视频数据的优点。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基于物联网的执法记录仪,包括:支持WIFI的执法记录仪,所述执法记录仪通过无线通信转发设备实现与服务器之间的双向通信,所述执法记录仪与无线通信转发设备之间双向通信,所述无线通信转发设备与服务器之间双向通信。
所述执法记录仪与无线通信转发设备之间采用WIFI通信。
所述无线通信转发设备与服务器之间通过3G、GPRS、CDMA、CDMA2000、WCDMA、WIFI、WLAN或zigbee网络实现双向通信。
所述执法记录仪带有摄像头。
所述服务器通过因特网与客户端通信。
所述无线通信转发设备允许是手机、警务通、WIFI路由器或平板电脑。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通过无线通信转发设备这个桥梁实现了执法记录仪与服务器之间的双向通信。
2目前执法人员一般都会带手机或者警务通等设备,该设备均有上网功能,执法记录仪借助无线通信转发设备上网可以减少执法记录仪3G或4G模块设计及电路处理,仅带WIFI模块就可以,降低了设计难度,便于产品早日研发出来,投入市场服务社会。
3执法记录仪无需增加3G或4G模组的成本,就能上网,可减少执法记录仪的成本,符合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4执法记录仪+无线通信转发设备上网,可减少执法记录仪对移动网络上的占用,因为手机、警务通都是执法人员随身携带设备,手机、警务通本身可以上网,执法记录仪如果也上移动网络,成本浪费不说,也会占用移动网络资源。
5物联网执法记录仪具有一个与3G/4G智能产品连通的网络设备,该网络设备能与3G智能产品进行连通,利用互联网,连通移动网络,实现视频浏览,远程存储,GPS信息数据回传,监看及其指令信息验证回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系统架构示意图;
其中,1、摄像头,2、执法记录仪,3、无线通信转发设备,4、服务器,5、因特网,6、客户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曹永军,未经曹永军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524620.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电动车联轴器
- 下一篇:一种齿轮与转轴的胶水固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