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压线钳有效
申请号: | 201320469244.5 | 申请日: | 2013-08-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3456717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26 |
发明(设计)人: | 宓国贤 | 申请(专利权)人: | 慈溪市鸿义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R43/042 | 分类号: | H01R43/042 |
代理公司: | 浙江翔隆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06 | 代理人: | 束晓前 |
地址: | 315315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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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压线钳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压制水晶头的工具,特别涉及一种压线钳。
背景技术
压线钳又称驳线钳,是用来压制水晶头的一种工具,常见的网线接头都是用压线钳压制而成的。现有的压线钳,包括一个左手柄和一个右手柄,通过销钉铰接的两个钳头,两个钳头分别与左手柄和右手柄通过滑片固定连接,两钳头上纵向对应设置有压线槽。使用时将网线接头插入压线槽内,用手握住并相向扳动上述两手柄,在滑片的作用下,可以带动两钳头运动并使压线槽相互挤压,从而可以对压线槽内的水晶头起到压制的效果。然而这种压线钳在工作过程中用力较大,而且由于两钳头运动轨迹是弧形,当两钳头上的压线槽压合出现错位时,容易造成网线接头压合质量较低的情况。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合理、操作方便、压线效果更好的压线钳。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压线钳,包括钳头、设于钳头内的压线板、左手柄以及右手柄,所述钳头内设有连接柱,所述两手柄上分别设有立柱,所述两立柱分别通过连接片与所述连接柱铰接,所述右手柄的立柱与连接柱之间设有扭簧,所述左手柄的端部、压线板以及右手柄的端部依次铰接,所述压线板上铰接处设有与所述两手柄端部相抵的凹槽,所述钳头上设有与压线板配合的压线孔,所述左手柄上设有左凸块,所述右手柄上设有右凸块,所述左凸块上设有半圆孔A,所述右凸块上设有与半圆孔A配合的半圆孔B,所述半圆孔A和半圆孔B配合形成夹线孔。
进一步地,所述钳头内还设有与所述压线板配合的切线孔,所述切线孔内设有刀片。
进一步地,所述压线板上设有限位槽,所述钳头内设有与所述限位槽对应的限位块。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压线板与两手柄的端部铰接,并在压线板的铰接处设置凹槽,扳动手柄时,压线板在两手柄和凹槽的作用下可以直线远动,与压线孔配合的压线效果更好;在右手柄和连接柱之间设置扭簧,当松开手柄时,在扭簧的作用下手柄可以恢复原位;当扳动两手柄时,圆孔A和圆孔B形成夹线孔,可以夹置网线的头部,增强了本实用新型的功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
1、钳头; 2、压线板; 3、左手柄; 4、右手柄; 5、连接柱; 6、凹槽; 7、压线孔; 8、切线孔 9、刀片; 10、限位槽; 11、限位块; 12、立柱; 13、连接片; 14、扭簧; 31、左凸块;41、右凸块;311、半圆孔A;411、半圆孔B。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的一种压线钳,包括钳头1、设于钳头1内的压线板2、左手柄3以及右手柄4,所述钳头1内设有连接柱5,所述两手柄上分别设有立柱12,所述两立柱12分别通过连接片13与所述连接柱5铰接,所述右手柄4的立柱12与连接柱5之间设有扭簧14,所述左手柄3的端部、压线板2以及右手柄4的端部依次铰接,所述压线板2上铰接处设有与所述两手柄端部相抵的凹槽6,所述钳头1上设有与压线板2配合的压线孔7。
所述左手柄3上设有左凸块31,所述右手柄4上设有右凸块41,所述左凸块31上设有半圆孔A311,所述右凸块41上设有与半圆孔A311配合的半圆孔B411,所述半圆孔A311和半圆孔B411配合形成夹线孔。
所述钳头1内还设有与所述压线板2配合的切线孔8,所述切线孔8内设有刀片9。
所述压线板2上设有限位槽10,所述钳头1内设有与所述限位槽10对应的限位块11。
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为:使用时将网线接头置于压线孔7中,扳动两手柄,由于设置有凹槽6,两手柄的端部可带动压线板2沿两手柄夹角的角平分线方向直线运动,压线板2在压力的作用下挤压压线孔7内的网线接头,能够有效地压制网线接头;当松开手柄时,在扭簧14的作用下两手柄可以恢复原位;当扳动两手柄时,圆孔A311和圆孔B411形成夹线孔,可以夹置网线的头部。当网线需要切割时,将网线置于切线孔8内,依据上述步骤,在刀片9的作用下,可以切断网线。限位槽10和限位块11构成限位装置,对压线板2的运动位移进行限位。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故凡依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包括于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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