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显示屏支架有效
申请号: | 201320366378.4 | 申请日: | 2013-06-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3336167U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11 |
发明(设计)人: | 李漫铁;周庆高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M11/10 | 分类号: | F16M11/10;F16M11/26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何平 |
地址: | 518055 广东省深圳市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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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屏 支架 | ||
1.一种显示屏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本体、固屏杆、框架和传动机构,所述固屏杆固定于所述支架本体,所述框架可旋转地固定于所述固屏杆,所述框架以所述固屏杆为中心轴旋转;所述传动机构设置于所述支架本体或固屏杆,所述传动机构包括手柄、蜗轮和蜗杆,所述手柄与所述蜗杆固定,所述蜗杆固定于所述支架本体或固屏杆,所述蜗轮与所述框架固定,所述蜗轮与蜗杆配合传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屏杆为横杆,所述横杆固定于所述支架本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屏杆为竖杆,所述竖杆固定于所述支架本体。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屏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设置有刻度盘和指针,所述刻度盘固定于所述支架,所述指针固定于所述蜗轮;所述刻度盘标有刻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屏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还包括固定轴,所述固定轴与所述框架和蜗轮均固定连接,所述指针固定于所述固定轴或蜗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屏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轴开设有键槽,所述键槽内放置键定位所述蜗轮。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屏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轴和框架均设置有凹槽或凸起,且所述框架与所述固定轴配合。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屏支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箱体,所述箱体固定于所述支架本体;所述蜗轮和蜗杆设置于所述箱体内部,所述固定轴穿过所述箱体,所述刻度盘和指针设置于所述箱体外壁。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屏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开设有安装槽,LED显示屏插接于所述安装槽。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屏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本体设有可调节高度的支撑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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