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调式作业台有效
申请号: | 201320355918.9 | 申请日: | 2013-06-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3371515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01 |
发明(设计)人: | 周天毫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速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5H1/16 | 分类号: | B25H1/16;B25H1/12 |
代理公司: | 南京纵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24 | 代理人: | 董建林 |
地址: | 215129 江苏省苏州市高***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调式 作业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调式作业台。
背景技术
以站立作业方式进行工作的很多车间都会用到作业台,作业台可以放置工件,也可以在作业台上进行组装、拆卸等工作,但是现有作业台的结构比较单一,作业台的高度不可调,不能适应身高不一致的工作人员作业,使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增大,还会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同时,台体表面采用光滑的不锈钢板制成,在操作的过程中,工件容易出现滑落现象,难以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克服了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的可调式作业台。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可调式作业台,包括四个立柱、分别安装在四个所述立柱上的四个螺杆,四个所述立柱之间设有至少一个支撑框,每个所述螺杆上连接有螺母,所述螺母的一端设置有支板,所述支板上设置有搁板。
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可调式作业台进一步包括所述支板的截面呈L形,包括垂直板和水平板,所述搁板设在所述水平板上。
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可调式作业台进一步包括所述搁板上设有波纹状凸起。
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可调式作业台进一步包括所述支撑框的数量为二个。
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可调式作业台进一步包括所述支撑框包括支撑板、固定在所述支撑板上且相对设置的两个第一挡板和两个第二挡板。
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可调式作业台进一步包括所述立柱的底端固定有支撑脚。
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可调式作业台进一步包括所述支撑脚呈半球形。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螺杆与螺母的配合,可以调节搁板离地面的高度,便于不同身高的操作人员的作业,适用范围广;
2、搁板上设置有波纹状凸起,避免工件在搁板上的滑落,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3、多个工件或拆卸掉的零件可以放置在支撑框内,第一挡板、第二挡板可起阻挡作用,避免工件或零件的掉落;
4、半球形的支撑脚提高了作业台的稳固性。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立柱,2、螺杆,3、支撑框,4、螺母,5、支板,6、搁板,7、垂直板,8、水平板,9、波纹状凸起,10、支撑板,11、第一挡板,12、第二挡板,13、支撑脚。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这些附图均为简化的示意图,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结构,因此其仅显示与本实用新型有关的构成。
如图1所示,一种可调式作业台,包括四个立柱1、分别安装在四个立柱1上的四个螺杆2,立柱1与螺杆2焊接固定,四个立柱1之间设有至少一个支撑框3,每个螺杆2上连接有螺母4,螺母4的一端设置有支板5,支板5上设置有搁板6。
本实用新型优选支板5的截面呈L形,包括垂直板7和水平板8,搁板6设在水平板8上,搁板6搁置在支板5上而不会掉落。
为了避免工件从搁板6上滑落至地面,搁板6上设有波纹状凸起9,本实用新型优选该波纹状凸起9呈不规则设置,横向设置有三排波纹状凸起9,纵向也设置有三排波纹状凸起,但并不局限于该种设置,也可以斜向设置有五排波纹状凸起,或者横向设置五排波纹状凸起。
本实用新型优选支撑框3的数量为二个。支撑框3包括支撑板10、固定在支撑板10上且相对设置的两个第一挡板11和两个第二挡板12,支撑板10、两个第一挡板11和两个第二挡板12围合成一个容纳空间,工件或拆卸后的零件放置在支撑框3内被两个第一挡板11、两个第二挡板12抵挡住,不会滑出支撑板10。
为了提高作业台的整体稳固性,立柱1的底端固定有支撑脚13,支撑脚13呈半球形。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将工件或拆卸后的零件放置在二个支撑框3内,另外,在进行搁板3上的工件的组装时,可根据操作人员的实际身高来调节搁板3距离地面的高度,具体操作是顺时针或逆时针旋转螺杆2,带动螺母4上的搁板3上升或下降,从而实现搁板3与地面之间高度的调节,操作简便,工作效率高。
以上依据本实用新型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相关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实用新型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实用新型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技术性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苏州速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苏州速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355918.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