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双螺杆铝合金模板有效
申请号: | 201320322200.X | 申请日: | 2013-06-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3347220U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18 |
发明(设计)人: | 吴柳宁;戈祥林;梁名田;陈广旭;张明亮;赵国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G9/08 | 分类号: | E04G9/08;E04G11/06 |
代理公司: | 上海唯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1229 | 代理人: | 曾耀先 |
地址: | 200135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螺杆 铝合金 模板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关于一种模板,尤其是指一种双螺杆铝合金模板。
背景技术
一般在建筑外墙浇筑混凝土时,通常使用的是木模板,但是采用木模板浇筑的混凝土在感观质量、平整度、垂直度等方面的效果都比较差。作为改进,人们采用铝合金模板代替传统的木模板,使其混凝土感观质量、平整度、垂直度均达到不抹灰的效果。但在建筑外墙施工缝的垂直度及平整度不是很理想。
实用新型内容
有鉴于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双螺杆铝合金模板,用于建筑外墙的混凝土浇筑,包括一铝合金模板,还包括:
两起步板,分别连接于所述铝合金模板的顶部与底部,所述起步板在水平方向上开设有复数对上下排列的双螺孔;
复数组双螺杆,根据所述复数对双螺孔的位置,预埋在所述建筑外墙的混凝土内,所述起步板通过所述双螺杆固定在所述建筑外墙上。
进一步的,所述起步板的高度为20cm。
进一步的,所述双螺杆的预埋深度为150mm。
进一步的,所述起步板的双螺孔的位置,分别对应所述建筑外墙的剪力墙与楼板。
使用本实用新型的双螺杆铝合金模板,待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拆模时铝合金模板顶部的起步板不拆除,将其利用到上一层的模板拼装,只拆除铝合金模板底部的起步板,再将预埋在混凝土内的双螺杆切割掉。在进行上一层的模板拼装时,将铝合金模板按照未拆除的起步板的垂直度安装,并用销钉连接,如此重复利用,这样就避免了施工缝错台的现象。
另外,楼板的厚度一般为10cm,而本实用新型的起步板的高度为20cm,起步板同时连接在下层的剪力墙与上层的楼板上,这样上层浇筑的混凝土面就与下层浇筑的混凝土面是在同一个垂直面上,同样克服了建筑外墙施工缝错台的现象。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双螺杆铝合金模板的安装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双螺杆铝合金模板的起步板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配合参看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双螺杆铝合金模板1,用于建筑外墙的混凝土浇筑,包括一铝合金模板10,还包括:
结合图2所示,两起步板20,分别连接于所述铝合金模板10的顶部与底部,所述起步板20的高度为20cm,所述起步板20在水平方向上开设有复数对上下排列的双螺孔21;进一步的,所述起步板20的双螺孔22的位置,分别对应所述建筑外墙的剪力墙30与楼板40。
复数组双螺杆22,根据所述复数对双螺孔21的位置,预埋在所述建筑外墙的混凝土内,所述起步板20通过所述双螺杆22固定在所述建筑外墙上。进一步的,所述双螺杆22的预埋深度为150mm。
使用时,待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拆模时铝合金模板10顶部的起步板20不拆除,将其利用到上一层的模板拼装,只拆除铝合金模板10底部的起步板20,再将预埋在混凝土内的双螺杆22切割掉。在进行上一层的模板拼装时,将铝合金模板10按照未拆除的起步板20的垂直度安装,并用销钉连接,这样就避免了施工缝错台的现象。
另外,楼板40的厚度一般为10cm,而本实用新型的起步板20的高度为20cm,起步板20同时连接在下层的剪力墙30与上层的楼板40上,这样上层浇筑的混凝土面就与下层浇筑的混凝土面是在同一个垂直面上,同样克服了建筑外墙施工缝错台的现象,让整个剪力墙30处于同一垂直面上。避免了外墙打凿及修补的现象。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作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未经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322200.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