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多焦点立体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20246518.4 | 申请日: | 2013-05-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3191641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1 |
发明(设计)人: | 李红深 | 申请(专利权)人: | 嘉兴市硅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22 | 分类号: | G02B27/22 |
代理公司: | 嘉兴君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3240 | 代理人: | 诸佩艳 |
地址: | 314000 浙江省嘉兴市城***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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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焦点 立体 显示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多焦点立体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现有的显示设备一般都只能聚焦一个点,摄影者在制作视频的时候或者聚焦在近景或者聚焦在远景,当聚焦在近景时,近景是清楚的,远景是模糊的,相反,当聚焦在远景时,远景是清楚的,近景时模糊的,因此观众在观看的时候的观看重点是摄影者早已安排好的场景,摄影者可以对近景远景的合理安排传递给观看者相应的信息,表达相关的思想,但是,这样的话相对于剥夺了观看者自主选择观看内容的权利,比如,有些观看者比较喜欢欣赏远景中的风景,但是摄影者聚焦的是近景的人物,因此就存在一定的矛盾。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结构简单、立体感好的多焦点立体显示装置。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多焦点立体显示装置,包括架体、至少两块成像显示屏、至少一块反像反射镜和至少一块合并成像透镜,所述架体分为至少两层,每层放置一块成像显示屏,所述每块成像显示屏相互平行设置,所述成像显示屏前方设有反像反射镜或者合并成像透镜,所述反像反射镜与所述成像显示屏之间的夹角为α,所述合并成像透镜与所述成像显示屏之间的夹角为β,所述合并成像透镜设于所述反像反射镜正上方,所述合并成像透镜的正面朝向所述成像显示屏,所述合并成像透镜的反面朝向观察者。
α的范围值在5°<α<75°之间,β的范围值在5°<β<75°之间。
所述多焦点立体显示装置包括架体、一块前景成像显示屏、一块后景成像显示屏、一块前景反像反射镜和一块前后景合并成像透镜,所述架体包括上层和下层;所述前景成像显示屏设于所述架体的下层的后部,所述前景反像反射镜设于所述前景成像显示屏的正前方,所述前景反像反射镜与所述前景成像显示屏之间的夹角为α=45°;所述后景成像显示屏设于所述架体的上层的后部,所述前后景合并成像透镜设于所述后景成像显示屏的正前方,所述前后景合并成像透镜与所述后景成像显示屏之间的夹角为β=45°。
所述多焦点立体显示装置包括架体、一块前景成像显示屏、一块中景成像显示屏、一块后景成像显示屏、一块前景反像反射镜、一块中景反像反射镜、中后景合并成像透镜和一块前中后景合并成像透镜,所述架体包括上层、中层和下层;所述前景成像显示屏设于所述架体的下层的后部,所述前景反像反射镜设于所述前景成像显示屏的正前方,所述前景反像反射镜与所述前景成像显示屏之间的夹角为α=45°;所述中景成像显示屏设于所述架体的中层的后部,所述中景反像反射镜设于所述中景成像显示屏的正前方,所述中景反像反射镜与所述中景成像显示屏之间的夹角为α=45°;所述后景成像显示屏设于所述架体的上层的后部,所述中后景合并成像透镜设于所述后景成像显示屏的正前方,所述前中后景合并成像透镜设于所述中后景合并成像透镜的正前方,所述中后景合并成像透镜和中后景合并成像透镜均与所述后景成像显示屏之间的夹角为β=45°。
本实用新型所带来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多焦点立体显示装置可以满足观察者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相应的景物,因为通过该多焦点立体显示装置看到的不管是近景还是远景,或者还有中间的景物都是清楚的,与目前现有的视频相比,保证了观察者自主选择的权利。
附图说明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多焦点立体显示装置第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多焦点立体显示装置第一实施例的光路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述多焦点立体显示装置第二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所述多焦点立体显示装置第二实施例的光路图。
图中部件名称对应的标号如下:
1、架体;2、前景成像显示屏;3、后景成像显示屏;4、前景反像反射镜;5、前后景合并成像透镜;6、中景成像显示屏;7、中景反像反射镜;8、中后景合并成像透镜;9、前中后景合并成像透镜。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述:
实施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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