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消光眼镜有效
申请号: | 201320163762.4 | 申请日: | 2013-04-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3149235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21 |
发明(设计)人: | 任愉先 | 申请(专利权)人: | 任愉先 |
主分类号: | G02C7/16 | 分类号: | G02C7/16;G02C9/04 |
代理公司: | 太原科卫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14100 | 代理人: | 朱源 |
地址: | 043000 山西省临***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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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眼镜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驾驶员行驶过程中的安全辅助用具,具体为一种消光眼镜。
背景技术
在夜间行车的过程中驾驶员常常会受到对面车辆所发射强光的影响,有时甚至会影响到对路况的判断,这严重影响了行车安全;同时行人或骑车人在阳光较为强烈的正午(特别是夏天)常会受到阳光的影响,使眼睛感到刺眼,不仅影响对路面的观察还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视力。现有的墨镜虽然能够起到减弱对面强光的作用,却无法在根本上消除强光的影响,因此需要一种能够在行车过程中避免被对面车辆强光晃眼以及被强烈日光刺眼的简易装置。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目前驾驶人员及骑车人在行驶过程中易受对面来车强光以及太阳光影响的问题,提供一种消光眼镜。
本实用新型是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消光眼镜,包括一个弹簧夹,所述弹簧夹包括一对把手和夹头;所述一个把手上在垂直于把手活动面的方向设有孔,孔内铰接有一个连接架;所述连接架的两端对称设有一对挡光板。在行车时,将本实用新型夹在使用者的眼镜上,夹头夹在眼镜(或墨镜)的中部连接架上或靠近连接架的位置,以不影响前方的视线为准;使用者根据自身的视觉习惯调整挡光板的角度,使挡光板所在平面与眼镜镜片5所在平面呈一定角度,如图2、3所示。开车时,由于挡光板对对面来车的强光起到遮挡作用,最大限度的消除了对面来车的强光影响;驾驶员只要注视前下方路面,就不会影响度对前方路况的观察,并且能够消除对面来车的强光影响;如果感觉不需要时,可以随时取下本实用新型。在夜间骑车或行路时佩戴本产品,骑车人或行人只要注视前下方的路面,同样能够起到消除对面来车强光的影响,且不会影响对路况的判断;而在白天佩戴则能够起到消除太阳光的作用,使眼睛免受强烈阳光的照耀,同时不会对前方的视线造成影响。行人或骑车人佩戴本产品还能够在有风及有雨雪的天气中起到挡风及遮挡雨雪的作用;路上有扬起的灰尘时,则能够起到遮挡灰尘的作用。
弹簧夹的把手通过扭转弹簧与夹头相连接,使夹头可以夹紧物体。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构思巧妙,采用简单的结构解决了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且成本低廉,生产制作也十分简便。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 本实用新型与眼镜配合使用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3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的原理示意图。
1-把手,2夹头,3-连接架,4-挡光板,5-眼镜镜片。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消光眼镜,包括一个弹簧夹,所述弹簧夹包括一对把手1和夹头2;所述一个把手1上在垂直于把手活动面的方向设有孔,孔内铰接有一个连接架3;所述连接架3的两端对称设有一对挡光板4。
所述夹头2包括两对夹头2,所述两对夹头2对称设置在另一个把手1的两侧;两对夹头2通过一个支架与该把手1相连接。
如图3所示,在佩戴本实用新型后,来自对面车辆的强光(箭头所示)被阻挡,而驾驶员仍可观察到前下方的路面;如果需要向更远的前方观察时,驾驶员只需微微抬头即可。本实用新型主要适用于戴眼镜的人员,不带眼镜的驾驶员可通过一个辅助的镜框佩戴本产品。本产品可以根据使用者的个人情况调整挡光板4的大小、高度及角度,以适应不同使用者的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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