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灯泡形灯及照明器具有效
申请号: | 201320153985.2 | 申请日: | 2013-03-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3131546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14 |
发明(设计)人: | 神代真一;田中真理子;河野仁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1S2/00 | 分类号: | F21S2/00;F21V14/04;F21V3/02;F21V29/00;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温旭;郝传鑫 |
地址: | 日本神***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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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灯泡 照明 器具 | ||
1.灯泡形灯,其特征在于,具备:
发光模块,其具有半导体发光元件;
支承体,其将发光模块安装于灯轴中心方向的一端侧;
灯头,其可导热地安装于所述支承体的另一端侧;
点灯电路,其经由灯头供电,并向所述半导体发光元件供给点灯电力;
灯罩,其覆盖所述发光模块并安装于所述支承体的一端侧;
导光体,其具有与所述半导体发光元件对置的光入射部及配置于所述灯罩内的光射出部;
反射体,其在所述灯罩内包住所述导光体的光射出部,并且能够以与灯轴中心正交的角度调整轴中心为中心进行转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泡形灯,其特征在于,
所述灯罩及反射体相对于支承体能够以灯轴中心为中心一体地进行转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泡形灯,其特征在于,
所述导光体及反射体相对于支承体及灯罩能够以灯轴中心为中心一体地进行转动,
且具备从所述灯罩的外部使所述导光体及反射体以灯轴中心为中心进行转动的方向调整装置。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灯泡形灯,其特征在于,
反射体利用自重以使投光方向成为铅垂方向向下的方式而以角度调整轴中心为中心进行转动。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灯泡形灯,其特征在于,
具备从灯罩的外部使反射体以角度调整轴中心为中心进行转动的角度调整装置。
6.一种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具备:
具有插座的器具主体;
安装于插座的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灯泡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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