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木工机床的原木翻转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320141135.0 | 申请日: | 2013-03-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3092678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31 |
发明(设计)人: | 钱旭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钱旭荣 |
主分类号: | B27B31/04 | 分类号: | B27B31/04 |
代理公司: | 佛山市名诚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93 | 代理人: | 张绮丽 |
地址: | 528300 广东省佛山市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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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木工 机床 原木 翻转 机构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木工机械技术领域,更具体的说是一种木工机床的原木翻转机构。
大型的原木锯床多用于切割较大年轮的木身较粗的原木,在锯床上可以锯割圆料木块。目前,原木锯床的锯割过程已经实现了自动化,但是送料过程还需人工手动操作,由于原木的木身不平直,且部分树皮表层较软,因而在割锯前需人工将它摆好位置,使割锯时易于加工且不浪费木料。现在的进料、夹紧方式是:操作工人操作吊机或其它工具将粗大的原木送上加工机床的进料端机架上,再以手工翻动原木,使它以最平稳的方式方向放置在机床上,机架上设有夹装待割锯件的夹紧装置,原木放平稳后,再手工操作夹紧装置,将原木压紧,然后启动木料传输带,将原木推向割锯片或锯条实现原木的切割加工。现有的木工机床,人工放料、翻转至少需要两人操作,由于原木较重,使送料和翻转工序的劳动强度较大,而且在车间人员配置有限的情况下,在后续工序上分配的人员将不够用,影响整体工作的完成时间,且大大影响了工作效率。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自动完成原木翻转的木工机床的原木翻转机构,实现木料割锯前的自动翻转送料过程,提高木工割锯的工作效率、缩短了整体加工时间。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木工机床的原木翻转机构,包括机架,将原木往割锯装置输送的送料装置,在送料装置的两侧对称设置有第一辊轴和第二辊轴,原木置于所述第一辊轴和第二辊轴之间的间隙上,第一辊轴和第二辊轴均安装在轴座的安装孔内,第一辊轴和第二辊轴的其中一根或两根连接旋转电机。
所述送料装置包括长条状的传送架,在传送架两端设有主动链齿轮和从动链齿轮,在链齿轮上覆设有回转链条,所述主动链齿轮由第二电机驱动。
所述第一辊轴和第二辊轴的端部连接有旋转电机,所述第一辊轴和第二辊轴同向旋转。
所述第一辊轴和第二辊轴的外圆设置有轴向的锯齿状凹槽。
在所述第一辊轴的一侧设置有防止原木滚落地面的护栏。
所述第一辊轴和第二辊轴中,仅其中一根连接旋转电机。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实现了原木的自动翻转功能,自动完成送料、夹紧的工序,提高木工割锯机械的自动化程度,同时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整体加工时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实现了原木的自动翻转功能,自动完成送料、夹紧的工序,提高木工割锯机械的自动化程度,同时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整体加工时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木工机床的原木翻转机构的立体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木工机床的原木翻转机构的径向端面结构示意图。
参见图1—2,本实用新型的木工机床的原木翻转机构,包括机架1,将原木往割锯装置输送的送料装置2,在送料装置2的两侧对称设置有第一辊轴和第二辊轴4,原木10置于所述第一辊轴和第二辊轴4之间的间隙上,第一辊轴和第二辊轴4均安装在轴座3的安装孔内,第一辊轴和第二辊轴的其中一根或两根连接旋转电机5。
所述送料装置2包括长条状的传送架,在传送架两端设有主动链齿轮6和从动链齿轮,在链齿轮上覆设有回转链条,所述主动链齿轮6由第二电机7驱动。
所述第一辊轴和第二辊轴4的端部连接有旋转电机5,所述第一辊轴和第二辊轴4同向旋转。
所述第一辊轴和第二辊轴的外圆设置有轴向的锯齿状凹槽9。
在所述第一辊轴的一侧设置有防止原木滚落地面的护栏8。
所述第一辊轴和第二辊轴中,仅其中一根连接旋转电机5。
本实用新型木工机床的原木翻转机构的工作过程是这样的:
首先将原木放置在第一辊轴和第二辊轴4之间的空间上,由第一辊轴和第二辊轴共同支承。启动第一辊轴、第二辊轴的旋转电机5,使两辊轴同向旋转,从而带动原木转动,当原木转动至合适的位置,关停旋转电机5。
若仅一根辊轴连接有旋转电机,则启动该旋转电机,驱动该辊轴旋转,另一根辊轴则成为随动辊轴,当原木转动时,也致使它转动一定角度的位移。
以上公开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整体构思前提下,依据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所作的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的变化和替换,都应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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