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基坑支护结构的临时加强及防排水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320136553.0 | 申请日: | 2013-03-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3129153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14 |
发明(设计)人: | 杨剑维;庄洁;单双成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E02D17/02 | 分类号: | E02D17/02;E02D19/20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红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14 | 代理人: | 李彦孚;吴伟文 |
地址: | 510290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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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坑 支护 结构 临时 加强 排水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基坑支护机构的加强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基坑支护结构的临时加强及防排水系统。
背景技术
现有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对于综合楼项目,经常采用分期建设、扩建改建的方式,以便更能体现建筑的经济性和满足不同时期的需求。其中,当所建的新楼与旧楼相邻时,如新楼有地下室,而旧楼无地下室时,则需要设置相应的基坑支护结构,常用的一种形式是采用一定直径的钢筋混凝土支护桩进行构建。在实际应用中,业主方由于自身运营考虑,往往不会立即拆除旧楼进行下一期工程,因此需要考虑合理处理新楼与旧楼之间的交接问题。
由于基坑支护结构的有效期普遍较短(例如广州市相关技术标准规定为1年),因此传统方式需要在有效期前用钢筋混凝土封闭地下室侧壁再用土回填基坑,而此做法会增加下一期工程建设的造价和难度,所以在实际建设当中,经常面临考虑基坑是否回填以及何时回填的问题,给工程的顺利进行、交接和成本控制都造成了一定的不便。因此如能在不采用传统方式进行回填基坑的前提下依然能够较长时间的延长基坑支护结构的使用有效期,会给工程项目带来极大的益处。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基坑支护结构的临时加强及防排水系统。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
基坑支护结构的临时加强及防排水系统,包括左楼体和右楼体,右楼体包括地下室,所述地下室顶部设有楼面板;所述右楼体左端设有立柱,紧贴所述立柱左侧设有左砖墙;其中,楼面板左侧端部延伸入左砖墙内,且在楼面板左侧端部处设有设有楼面梁。
所述地下室下方设有地下室底板;地下室底板的左端延伸出地下室之外,且在地下室底板的左端上方设有基坑;地下室底板左端设有多组预留钢筋,且所述预留钢筋的端部均延伸至地下室底板的右侧端部处;同时,地下室底板的左端与左楼体之间设置有基坑支护桩。
所述基坑支护桩右侧设有并列设置的右一砖墙和右二砖墙;所述右一砖墙设于地下室底板左侧,所述右二砖墙设于地下室底板上表面左端。
基坑上方设置有多组工字钢条,同时基坑支护桩上端右侧设有圈梁,所述圈梁与多组工字钢条之间设有槽钢条。
基坑支护桩顶部右侧设有右上砖墙,所述右上砖墙与左楼体之间设有细石混凝填充层;其中,细石混凝填充层表面贴近右上砖墙的位置处设有凹槽状的排水沟,所述排水沟上方覆盖有顶盖。
另外,右上砖墙顶部与与楼面梁之间设置有向细石混凝填充层方向倾斜的镀锌铁皮顶盖;镀锌铁皮顶盖下表面贴合有角钢条。
楼面梁与铁皮顶盖之间设置有密封膏嵌缝层。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通过对基坑支护结构的加强处理,有效延长了其实际使用的有效期,并采用了有效的防水措施和组织了有效的排水,使工程管理变得更加灵活,能够有效解决多种需求,有助于缩减和控制工程成本,令建筑项目的搭接便捷、经济,具备较佳的实用性。
附图说明
下面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为可作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基坑支护结构的临时加强及防排水系统,包括左楼体16和右楼体17,其中在本实施例中,将左楼体16设为旧楼,右楼体17设为新楼。
所述右楼体17包括地下室18,所述地下室18顶部设有楼面板9;所述右楼体17左端设有立柱4,紧贴所述立柱4左侧设有左砖墙5,左砖墙5可兼做封闭地下室18和排水功能用。
所述楼面板9左侧端部延伸入左砖墙5内,且在楼面板9左侧端部处设有设有楼面梁10;所述地下室18下方设有地下室底板1;地下室底板1的左端延伸出地下室18之外,且在地下室底板1的左端上方设有基坑19。
所述地下室底板1左端设有多组预留钢筋20,且所述预留钢筋20的端部均延伸至地下室底板1的右侧端部处,在设置预留钢筋20前,先对预留钢筋20除锈,再用防锈漆处理。
所述地下室底板1的左端与左楼体16之间设置有基坑支护桩2,基坑支护桩2的桩径可以为1200mm。
应用中,可以在所述右楼体17的地下室底板1与基坑支护桩2之间浇筑C10的细石混凝土,以便对基坑支护桩2的底部起到回顶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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