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20133273.4 | 申请日: | 2013-03-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3179439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04 |
发明(设计)人: | 八木义隆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浦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9F13/04 | 分类号: | G09F13/04;F21V8/00 |
代理公司: |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2200 | 代理人: | 楼高潮 |
地址: | 日本国爱***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装置 | ||
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光源,其设置于使用或产生蒸汽的装置的箱体内;以及导光部件,其具有接收来自所述光源的光的受光部、将来自所述受光部的光进行照射的照射部及将来自所述受光部的光导向所述照射部的导光部,所述照射部从所述箱体的操作部一侧的面突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箱体在所述操作部一侧的面具有槽,
所述照射部从所述槽的底部突出。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槽在沿所述槽的延伸方向上的两侧具有一对倾斜部,其从所述操作部一侧的面向所述槽的底部倾斜并与所述槽的底部连接。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照射部向所述槽的延伸方向延伸,并且在沿所述照射部的延伸方向上的两侧,分别具有倒角部。
5.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箱体的操作部一侧的面中,所述导光部件的周围是非彩色系颜色。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箱体的操作部一侧的面中,所述导光部件的周围是非彩色系颜色。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导光部件是棒状的部件,具有使光透过且使光向侧面扩散的功能,其弯曲且一部分从所述箱体的所述操作部一侧的面向外侧突出,并且弯曲的内侧朝向所述箱体。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导光部件是板状的部件,使光透过并且一个面使光扩散,其弯曲且一部分从所述箱体的所述操作部一侧的面向外侧突出,并且作为弯曲的内侧的另一个面朝向所述箱体。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箱体在所述操作部一侧的面具有槽,
所述导光部件从所述槽的槽壁突出,并且所述另一个面与所述槽的底部分离。
10.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光源;以及
一对照射面,其使来自所述光源的光透过或反射,并向使用或产生蒸汽的装置的箱体的外部照射,
所述一对照射面相对于所述箱体的所述操作部一侧的面向相同方向倾斜。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箱体在所述操作部一侧的面具有槽,
所述槽在沿所述槽的延伸方向上的两侧,具有从所述操作部一侧的面向所述槽的底部倾斜的所述一对照射面作为槽壁。
12.如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源设置于所述箱体内,
所述一对照射面使来自所述光源的光透过并扩散。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槽的底部是非彩色系颜色。
14.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槽的底部是非彩色系颜色。
15.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槽在所述一对照射面之间具有一对槽内照射面,其从所述槽的底部竖立设置,对各所述照射面照射光,
所述一对照射面反射来自所述槽内照射面的光。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槽内照射面相对于所述槽的底部,向与其相向的所述照射面相同的方向倾斜。
17.如权利要求15或1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一对槽内照射面之间,所述光源与各所述槽内照射面对应地设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三浦工业株式会社,未经三浦工业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133273.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外部补偿感应电路及显示装置
- 下一篇:一种发光立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