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拍手器有效
申请号: | 201320127929.1 | 申请日: | 2013-03-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3108197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07 |
发明(设计)人: | 勒肯·伊曼纽尔·罗曼 | 申请(专利权)人: | 勒肯·伊曼纽尔·罗曼 |
主分类号: | A63H5/00 | 分类号: | A63H5/00 |
代理公司: |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 代理人: | 郑永泉 |
地址: | 法国*** | 国省代码: | 法国;FR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拍手 | ||
1.一种拍手器,包括活动板及手柄,活动板的其中一边缘通过弹性件与手柄活动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在对应活动板所设的位置还设有中空的鼓体,活动板能与鼓体相碰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板通过弹性件与手柄的端部活动连接,鼓体设在手柄设有活动板的一端,活动板能与鼓体对应活动板的一侧相碰撞。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拍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件为片状或棒状结构,弹性件的一端与活动板连接,弹性件的另一端与手柄的端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鼓体的中空腔体内还设有能与鼓体的中空腔体内壁碰撞的摇珠。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在对应手柄与活动板的连接处设有倾斜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鼓体能与活动板相碰撞的侧面为平面。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拍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鼓体背向活动板的一侧面为平面或曲面。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拍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板在对应鼓体的一侧还设有撞击块。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拍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板为手掌状,撞击块设在手掌状的活动板的手指处,手掌状的活动板的手腕处通过弹性件与手柄活动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拍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撞击块凸出活动板对应鼓体的一侧面。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勒肯·伊曼纽尔·罗曼,未经勒肯·伊曼纽尔·罗曼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127929.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