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展示柜用灯箱有效
申请号: | 201320121484.6 | 申请日: | 2013-03-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3204973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8 |
发明(设计)人: | 徐玉峰;张震德;林发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13/04 | 分类号: | G09F13/04 |
代理公司: | 济南舜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205 | 代理人: | 王连君 |
地址: | 266555 山东省青***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展示 灯箱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灯箱,尤其涉及一种展示柜用灯箱。
背景技术
灯箱广泛应用于广告展示和产品宣传等领域,传统展示柜上的灯箱正面一般采用平面或者弧面结构,用单个白炽灯、长条灯或者LED灯条作为光源,这种光源的照射角度较小,往往使得光源正前方中心亮度较高,四周亮度较低,如果要使得光照强度均匀分布,目前只能通过增加光源的数量,但是这往往会增加制作成本。由此可见,现有技术有待于进一步的改进和提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为避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之处,提供了以一种展示柜用灯箱。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展示柜用灯箱,包括设置在展示柜柜体的顶板上方的灯箱本体和设置在灯箱本体内腔里的光源,所述灯箱本体包括灯箱外框,所述灯箱外框的内侧安装有灯箱罩,所述光源为面光源,所述面光源包括正对所述灯箱罩的导光板及贴设在所述导光板上的发光面,所述导光板通过定位组件安装在所述灯箱本体的内腔里。
所述灯箱外框包括顶板、底板、前侧板及后侧板。
所述定位组件包括卡勾,所述卡勾有四个,其一端分别与所述导光板的上、下边沿的两端相卡接,另一端分别安装在展示柜柜体的侧壁的相对位置处;所述定位组件还包括限位块,所述限位块有两块,其一端与所述导光板的前、后边沿的中部相接触,另一端安装在展示柜柜体的侧壁的相对位置处;所述导光板通过上述卡勾及限位块实现其在灯箱本体的内腔里的定位。
所述灯箱罩为外凸的弧形结构,所述灯箱罩上可印刷或者粘贴广告和产品展示的图案。
所述灯箱罩为透明罩。
所述面光源为弧形面光源,所述弧形面光源的弯曲弧度与上述灯箱罩的弯曲弧度相同。
所述面光源为弧形面光源,所述弧形面光源的弯曲弧度与上述灯箱罩的弯曲弧度不同。
所述面光源为平面光源。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所取得的有益效果为:
1、传统光源需要距离灯箱罩较远的距离,来弥补光照强度不均的缺点,这样会增加灯箱本身的体积,近而增加制作成本;本实用新型采用面光源,面光源只需距离灯箱罩较近的距离即可使展示柜内获得均匀的光照强度,从而节省了灯箱内面光源后部许多的空间资源。
2、本实用新型中灯箱罩外凸的弧形结构,能尽可能大的增大可视范围,使消费者从不同的角度都能尽量多的浏览到展示柜内的图案信息,并增加其美观性。
3、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安装维修方便且制作成本较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A-A向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灯箱外框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这些实施例。
如图1及图2所示,一种展示柜用灯箱,包括设置在展示柜柜体1的顶板上方的灯箱本体和设置在灯箱本体内腔里的光源,所述灯箱本体包括灯箱外框2,所述灯箱外框2包括顶板7、底板8、前侧板9及后侧板10,所述灯箱外框2的内侧安装有灯箱罩3,所述灯箱罩3为外凸的弧形结构,所述光源为面光源4,所述面光源包括正对所述灯箱罩3的导光板及贴设在所述导光板上的发光面,所述导光板通过定位组件安装在所述灯箱本体的内腔里,所述定位组件包括卡勾5,所述卡勾5有四个,其一端分别与所述导光板的上、下边沿的两端相卡接,另一端分别安装在展示柜柜体的侧壁11的相对位置处;所述定位组件还包括限位块6,所述限位块6有两块,其一端与所述导光板的前、后边沿的中部相接触,另一端安装在展示柜柜体的侧壁11的相对位置处;所述导光板通过上述卡勾5及限位块6实现其在灯箱本体的内腔里的定位。
优选的,所述灯箱罩3为透明罩,所述灯箱罩3上可印刷或者粘贴广告和产品展示的图案。
优选的,所述面光源4为弧形面光源,所述弧形面光源的弯曲弧度与上述灯箱罩3的弯曲弧度相同。
优选的,所述面光源4为弧形面光源,所述弧形面光源的弯曲弧度与上述灯箱罩3的弯曲弧度不同。
优选的,所述面光源4为平面光源。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本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所作的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会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121484.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基于无线传输的多媒体广告系统
- 下一篇:英语音标辅助教学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