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毛细管连接器有效
申请号: | 201320035447.3 | 申请日: | 2013-01-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3147138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21 |
发明(设计)人: | 郭文鹏;蔡志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
主分类号: | F16L47/06 | 分类号: | F16L47/06;F16L47/02;F16L47/22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44237 | 代理人: | 张全文 |
地址: | 518000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毛细管 连接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毛细管连接器。
背景技术
毛细管通常指的是内径等于或小于1毫米的细管,因其管径有的细如毛发故称毛细管,在医学和建筑等领域应用广泛,而用于连接毛细管的连接器从结构到材料也是多种多样,通过检索中国专利申请案件,以“毛细管”和“连接”为关键词,检索到申请号为200910059327.5,发明名称为石英毛细管色谱柱连接方法及装置的申请文件,该申请文件提供了一种内壁经过化学处理的毛细管色谱柱连接装置,该装置采用一根内径大于二根石英毛细管色谱柱外径或者外径小于二根石英毛细管色谱柱内径,长度为10mm~100mm的一段石英毛细管柱,其内壁经化学惰性处理,将二根色谱柱的末端分别从连接装置的二端插入或套入,在连接装置的中点对接,用高温胶涂覆连接装置两端密封并粘住色谱柱。虽然本发明中的连接装置死体积为零并对样品组分没有吸附,但是,由于采用石英作为连接装置的材料,加工工艺复杂,成本较高,并且连接器的开口端较细,不容易将毛细管插入且其材质硬度较大,和毛细管接触时,容易将毛细管破碎,从而导致连接器堵塞,无法正常使用。
如图1与图2,该实体为西格玛奥德里奇公司提供的现有的毛细管连接器1`,该连接器一体成型,材质为玻璃,其内部具有一容腔,容腔的两端11`与13`分别用于连接毛细管,两端的毛细管在容腔中部通径12`处对接,由于毛细管1`外径的限制,其中部通径12`的直径无法扩大尺寸,现有加工工艺较为复杂,成本较高,实体两端的开放端为毛细管的插入口,由图2可知,该插入口较细,不容易将毛细管插入,并且,玻璃的材质硬度较大,和毛细管之间的接触属于硬性接触,很容易造成毛细管的破碎,同时可知,中间连接段较细,从而也会导致连接器的堵塞,致使毛细管连接器报废。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毛细管连接器,旨在解决现有连接器加工工艺复杂,成本较高,与毛细管连接端开口较细,不容易将毛细管插入,且连接器的材质硬度较大,和毛细管接触时,容易将毛细管破碎,从而导致连接器堵塞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毛细管连接器,包括:塑料材质制成的第一锥形管和第二锥形管,所述第一锥形管的小端和所述第二锥形管的小端无缝对接连通。
具体地,所述第一锥形管的小端与所述第二锥形管的小端的端面形状和尺寸相同且两者的结合处为胶合密封连接。
进一步地,还包括一热缩管,所述热缩管套设于所述第一锥形管的小端与所述第二锥形管的小端的外侧壁上且密封。
或者,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锥形管和所述第二锥形管一体成型。
优选地,所述第一锥形管和/或所述第二锥形管的锥度为5°~10°。
优选地,所述第一锥形管的小端内径为100~200微米,大端内径为350~2000微米。
优选地,所述第二锥形管的小端内径为100~200微米,大端内径为350~2000微米。
优选地,所述第一锥形管的小端内径为100~200微米,大端内径为350~2000微米;所述第二锥形管的小端内径为100~200微米,大端内径为350~2000微米。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毛细管连接器,由于其采用锥形结构,增大与毛细管连接的开口端,毛细管更加容易插入到连接器中,利用塑料材质,实现与毛细管的软性接触,减少毛细管的破裂机率,且整体结构简单,加工便利,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较大幅度地降低采购与使用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现有技术提供的毛细管连接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沿图1中A-A方向的剖切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毛细管连接器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毛细管连接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沿图4中B-B方向的剖切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毛细管连接器第一锥形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毛细管连接器第二锥形管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未经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035447.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