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划线器有效
申请号: | 201310720937.1 | 申请日: | 2013-12-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3757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23 |
发明(设计)人: | 蒋学行;李翠玲;路学永;李娟;李晓红;杨东英;李陆明;张玉顺;王建华;李东森;张国岑;和刚;何芳婵;苏晓玉;程瑞芳;张华;王艳平;琚龙昌;李素梅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B25H7/04 | 分类号: | B25H7/04 |
代理公司: | 郑州联科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41104 | 代理人: | 张智伟;刘建芳 |
地址: | 450003***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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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划线 | ||
1.一种划线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把手,所述把手前端分叉为两个端头,两个端头由前至后均依次设有划线笔固定箍、固定螺母,划线笔固定箍设在把手内侧,固定螺母设在把手下方,两固定螺母之间穿设有线距调节丝杠,线距调节丝杠中部设有定位针,线距调节丝杠上在两固定螺母两侧各设有一个活动螺母。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划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线距调节丝杠上与定位针对应后侧位置设置有导向针,导向针与定位针之间的夹角为0°-50°,导向针与定位针最底端直线距离为0.5-3cm。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划线器,其特征在于:导向针与定位针为两个铁钉。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划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划线笔固定箍为管箍。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划线器,其特征在于:管箍直径为5-30mm。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划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螺母为六角螺母,并且设在固定螺母两侧的活动螺母:一个为六角螺母,设在固定螺母内侧;另一个为蝶形螺母,设在固定螺母外侧。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划线器,其特征在于:线距调节丝杠为普通螺杆,直径2-15mm,长度6-20cm。
8.如权利要求1~7之任一项所述的划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为U形或V形把手。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划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为由前U形段、平滑弯曲段、后U形段三段构成且前U形段比后U形段张开较大的U形把手。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划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由一根金属棒弯制而成,金属棒直径为2-15mm,前U形段的长度为2-15cm,后U形段的长度为3-2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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