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治疗牙痛的外涂药物在审
申请号: | 201310546946.3 | 申请日: | 2013-11-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23159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5-20 |
发明(设计)人: | 申国瑞 | 申请(专利权)人: | 申国瑞 |
主分类号: | A61K36/889 | 分类号: | A61K36/889;A61K36/896;A61P1/02;A61P29/00;A61K31/045;A61K35/413;A61K35/64 |
代理公司: | 郑州异开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41114 | 代理人: | 韩华 |
地址: | 455000 河***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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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治疗 牙痛 药物 | ||
1.一种治疗牙痛的外涂药物,其特征在于:由原料药细辛、白芷、花椒、胆南星、三七、露蜂房炭、血竭、冰片、薄荷脑、牛黄按照下述配比和步骤制成:
第一步、取去毒后的胆南星、露蜂房炭,和细辛、花椒(去籽)、三七、白芷,分别磨碎分装备用;
第二步、分别用食用酒精将胆南星、露蜂房炭、三七等药粉调和成糊状后,分别按每种药粉重量比加入食用酒精,所加食用酒精的比例分别为:露蜂房炭加15-25%、三七加15-25%、胆南星加15-25%,然后分别置于密闭容器内置放七天后,过滤将澄清酒精液分别置于密闭容器内待用;
第三步、将白芷、细辛、花椒(去籽)药粉分别用食用油调和成糊状后,分别按每种药粉重量比加入食用油,所加食用油的比例分别为:白芷加15-25%、细辛加15-25%、花椒加15-25%,然后分别置于密闭容器内置放七天后,过滤将澄清油液分别置于密闭容器内待用;
第四步、按重量份取第二步所得澄清酒精液胆南星20-30份、露蜂房炭10-20份、三七100-120份,按重量份取第三步所得澄清油液细辛20-40份、白芷20-40份、花椒100-150份;
第五步、将第四步所得的澄清酒精液、澄清油液充分混合在一起后备用;
第六步、按重量份取原料药血竭20-40份、冰片50-100份、薄荷脑20-40份、牛黄0.5-1份,将其分别粉碎后混合在一起,置于第五步所得混合液内,密封后摇动使其溶化,过滤所得澄清液即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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